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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曲艺江湖规矩与规则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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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谈法律的时候只谈道德,该谈合同的时候只谈感情,其实是没搞清楚“情”“理”“法”这三者在解决问题时应有的价值排序......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曾校)

在微博上公布“家谱”,表示要清理门户;发长文反击,爆料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近段时间,相声界的一对知名师徒在网上公开“互撕”,引发舆论关注。

师父指责徒弟,徒弟控诉师父,谁是谁非,一时难有定论。从目前所公布的情况来看,过往生活中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以及经济上的纠葛,是导致师徒决裂的主要原因。不管事情真相如何,作为旁观者,我们在为此感到遗憾的同时,更需要思考:旧式传统师徒关系,如何与现代社会实现无缝接轨?

不可否认,某些行业的技艺传承,主要是靠师徒之间手把手、心对口、口对心的教习、传授、帮带和指点。这种个人化、个性化、个别化的教学方式,决定了师父与徒弟的关系往往“不一般”。比如强调“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父给了徒弟“饭碗”,赋予其“第二次生命”,徒弟就应该听师父的话,像父亲一样尊敬、孝顺师父,怎么还能“忤逆犯上”?这或许是自古以来,各行业对师徒关系实现良性发展的一种基本认可。

尊师重道,师徒互敬,天经地义。但这并不等于无条件地忍受,无原则地宠爱。正所谓“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爱戴、尊重师父,心怀感恩,乃做徒弟的本分;爱护、照顾徒弟,即便严格管理,也不失助其成长的初心,这是做师父的应尽职责。两者相辅相成,共荣共生,缺一不可。因为任何一方的责任缺失,都会导致情感与道德的天平发生倾斜,给彼此相处蒙上一层阴影。

再进一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早已不再是简单的人身依附;拜了师父,更不能视为签了卖身契。无论是师父不付工钱,“压榨”弟子,还是徒弟指望尽可能利用师父的资源,等翅膀长硬了“单飞”自立门户,打压师父,本质上都是对现代雇佣关系,正当市场竞争方式的曲解。而坚持拿传统师徒制说事,该谈法律的时候只谈道德,该谈合同的时候只谈感情,其实是没搞清楚“情”“理”“法”这三者在解决问题时应有的价值排序,忽视了契约精神与规则在平衡权责方面的重要性。应当看到,技艺传承,商业变现,本就是并行不悖的两条线,不该混为一谈,以一方绑架另一方。回到此事,如果落后的“班规”不改,总是拿不合时宜的“江湖规矩”说事,相信类似的争论可能还会接二连三地上演。

有人说,人伦纲常一旦演变为捍卫地位与利益的尖锐武器,就有可能会“伤及无辜”。此话诚然。我们从来不排斥师徒情分,但管理方式越人情化,越容易受困于此。就此而言,剥离师徒关系的陈腐外衣,在坚守德艺教化根本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多谈谈务实的利益和尊重”,相信于人于己,都不失为一件好事。

热门评论

女王大人ZP 217
郭德纲在拜师侯耀文之前就有个相声师傅叫杨志刚,带了郭德纲二十多年,后来看侯耀文名气大再改拜的侯耀文,拜侯耀文的时候郭德纲都三十多岁了,红了以后拒绝承认自己以前是杨志刚徒弟,杨一怒之下还把郭告上法院,要说欺师灭祖是郭德纲自己开的先河,当年他还带着礼物要拜李金斗当师傅,李金斗没同意。后来他又骂李金斗。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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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米迷shamy 215
曹云金也说过一点,如果当初他签了郭德纲的合同,倘若违约,需要100万赔偿金,他当时已经比较少接到郭德纲给安排的工作,如果他签了,而郭德纲安排工作少甚至雪藏他,他没有办法,所以没敢马上签。那时候他一年才挣几个钱,如果违约就是100万啊!简直就是卖身契!在相声界赚的钱比较慢,这合同的赔偿堪比娱乐圈的英皇了!哪有真心爱护徒弟的人会这样签合同,违约金10万块还差不多可以考虑,100万,有几个相声表演者一年能赚这么多!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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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阿璐 211
党媒打了郭德纲一个响亮的耳光啊~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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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评论会让人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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