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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方各有说法 《影》配乐署名纠纷到底如何而来

南都娱乐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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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声明中强调对方提出署名权主张后,出品方一直进行积极沟通。乐创文娱表示将积极应诉,并全力配合鉴定和调查。

一篇名为“我们拒绝做《影》的影子:对近期《影》配乐事件的公开回应”的维权推文昨日刷爆朋友圈。在公映版《影》被署名“前期作曲”的董颖达在文中表示,《影》的片方一直以“公映版里没有用我们的音乐所以不能署名”为由,拒绝为董颖达团队署名,但其公映版本采用的配乐,却与其团队此前为电影创作的配乐极其相似甚至相同。董颖达团队表示不能接受,并已走法律程序,起诉片方乐创文娱(曾用名乐视影业)。

乐创文娱昨日下午作出回应:董颖达女士团队为张艺谋电影《影》所作配乐因与出品方、导演理念不同未能采用,只做“前期作曲”署名,影片本身采用捞仔原创音乐;乐创文娱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关于争议配乐的鉴定和调查,期待法律公正的结果。此外,南都记者联络到了《影》公映版配乐作曲人捞仔,刚下飞机的他回应是:剧组正在商量处理方案,将会做出正式回应。张艺谋导演应该不会想到,这起有关《影》配乐署名的纠纷,还是要对簿公堂。

“署名”纠纷是怎么来的?

自《影》公映之后,有关电影配乐的争议就在小范围内流传,根据董颖达“我们拒绝做《影》的影子:对近期《影》配乐事件的公开回应”的说法,大致过程是这样的———

2017年2月,董颖达接受张艺谋导演委约对电影《影》进行配乐创作,她在2月底开始陆续集结起了全国最顶尖的演奏家团队和中国古代音乐专家。团队工作从确定具体乐器及表演形式,到协助主要演员孙俪、邓超的具体乐曲演奏方法等;7月底跟组创作结束后,董颖达向制片方提供了全体成员名单。

2017年10月下旬,《影》的全部剧中演员表演所需音乐+后期配乐,电影节版的音乐作曲工作结束,完成的音乐交给后期去做全片混音以供柏林电影节选片专用。

2017年11月,制片方和董颖达签订了正式的作曲合同,同时也告知他们影片要赶新年档期,会再请一位音乐人添加一些商业元素。

2018年9月,团队演奏家给董颖达发了几个《影》的宣传片,告诉她里面音乐采用的都是董颖达团队的原声音乐,她马上跟制片方进行了确认,却被告知因为影片公映版里没有用其团队的音乐,所以不能给团队署名。

2018年9月30日晚,《影》上映当天,董颖达包场请朋友及团队观影,在看到“小艾弹瑟”和她的“小艾断手”音乐完全一样时,董颖达发现事实与片方坚称的“公映版没有用你们的音乐所以不能署名”相左。

2018年11月16日,董颖达正式起诉乐创文娱侵害作品署名权,并于2018年11月17日发布文章说明此事。

乐创文娱与捞仔的回应

18日下午,乐创文娱就作曲家董颖达控诉其在电影《影》配乐侵权一事发表声明,表示董颖达团队的配乐与出品方、导演的创作理念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出品方另行聘请委托吴立群(捞仔)重新为电影创作,并使用了捞仔版本的配乐。因此,公映版电影配乐作曲的署名为捞仔,同时也为董颖达进行了“前期作曲”的署名。

此外,声明中还强调对方提出署名权主张后,出品方一直进行积极沟通、说明情况。对于对方的起诉,乐创文娱表示将积极应诉,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于有争议配乐的鉴定和调查。

至于《影》公映版配乐作曲人捞仔,刚下飞机的他向南都记者表示,剧组正在商量处理方案,将会做出正式回应。

(记者 丁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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