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童话》是如何“被色情”的?
“混搭”内容剽窃版权竟行销10年
青蛙王子和公主是怎么“过夜”的,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是怎样的关系……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今年8月出版的一本名为《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的书,因充斥大量暴力、色情内容,近日被有关部门责令下架。
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人士介绍,这本书内容低俗,篡改歪曲了《格林童话》中的经典故事情节,颠覆了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灰姑娘等经典童话形象,其中色情、恐怖、残酷等情节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已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该书出版方日前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勒令停业整顿。
原是一本东瀛文化奇谈
在这本书上,醒目地印着作者“[德]格林兄弟”和两位中国译者的名字,广告语则是“当下通行的格林童话竟是屡经修饰后的第七版,揭开美丽的帷幕,还原人性的真实面貌”,俨然一部原典引进的译作。
事实并非如此。业内人士指出,这本书其实是将日本作家桐生操的同名文学作品《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拼贴一部分格林童话的情节“混搭”出来的假书。不仅欺骗读者,并有剽窃版权之嫌。
上世纪90年代,两位曾赴欧洲修研文学的日本女作家以颠覆性的笔法和现代心理学观点写作出版了一系列“另类”文学作品,《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是其中卖得较好的一本。
然而,也许因为销量甚广,这本书被国内出版商瞄上,先是在2000年由山西古籍出版社出版,易名为《成人格林童话》,作者为“格林兄弟”;2003年,河南大学出版社“接棒”,改名为《真实的格林童话》,标明“格林童话原版再现”。到了2010年,中国友谊出版公司接手“第三棒”,截至日前,上述3种图书中,仅9837册《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下架回收。
“格林”名头无需版权费
10年来,3家出版社推出数万册“格林兄弟”所著的“原版童话”,只字不提原作者,似乎从没核实过“童话”的来源,也不担心内容审查;反观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引进《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时,老老实实地印上“桐生操”的名字,并标明“成人图书”及“内容血腥暴力”。
奥秘很简单。出版界人士透露,依据版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的作品在其过世50年后将成为无需支付版权费用的“公版”。“格林兄弟”已经过世了150多年,自然不用再支付版权费。打上“原作者原版”的幌子,多数人无法深究,再加上“格林兄弟”的知名度和“原版童话”的噱头,不愁卖不动。
可是,打上“格林兄弟”的名字,就意味着图书分类一定会把这本书分到“儿童文学”类别,它一定会出现在实体书店和网络书城的“少儿”类书架上。步步算计,最终算计了脆弱和纯白的孩子。
对于“格林童话”事件,著名儿童文学评论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泉根近日尖锐地指出,当下出现的某些不适合儿童阅读的所谓的儿童文学作品,是“打着儿童文学的幌子,去追逐商业利益、制造噱头,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儿童文学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内容是有选择性的,并非一切题材都能涉及,比如暴力、黄色等成人世界中的丑恶现象是应回避的。”王泉根呼吁,某些图书出版商在引进、出版图书的时候应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
首译者直斥“完全一派胡言”
对此,格林童话在我国最早的全译本作者、德语翻译家杨武能曾在2000年和2006年两度专门撰文“辨伪”。文章中,杨武能将“最原始的格林童话充斥了性和残暴”等言论批为:“完全一派胡言!”
“本人是建国后《格林童话》第一个全译本的译者,手里掌握的原文版本至少五种,格林兄弟的传记和研究资料也不在少数。”杨武能在文章中写道,“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读者:所谓格林童话,指的仅是由格林兄弟采集、整理和结集出版的《儿童与家庭童话集》中的德国民间童话,除此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最原始的格林童话’,更谈不上所谓的‘再三删改’。这,就是将格林兄弟1810年的手抄稿和1812年出版的第一卷作了对比研究以后,德国学者所得出的结论。”
杨武能继续写道:“格林兄弟搜集、整理、出版这些民间童话的目的,正如赫尔曼·黑塞(194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德国作家)所说,是希望它成为一本有教育意义的书,‘因为我再也想不出什么更富有教益、更天真无邪、更令人心旷神怡的读物,能比它适合于儿童的心性与能力了’。”
见内容变异的“成人格林童话”混迹书界,杨武能愤而疾书:“为捍卫我们人类共同的遗产,共同的记忆,不能不再一次为格林童话辩诬,为格林童话正名!被不法书商们拿来冒充原版的《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原版格林童话》之类,是极无耻地盗取格林童话的美名,玩弄鱼目混珠的伎俩,用所谓‘原版’刻意地欺骗心地善良的家长和天真无邪的儿童。”(据《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