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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张斌”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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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今年1月12日晚,与女友发生矛盾后,34岁的网络写手张斌在家中将对方杀死。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张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情:在争吵中杀死女友

张斌是北京人,今年34岁,平时喜欢写一些小说发表在网络上。一次网上聊天,张斌认识了来自内蒙古的女孩刘某(殁年25岁)。由于都是单亲家庭,他们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去年10月,刘某的母亲回内蒙古老家后,张斌和刘某经常见面,并留宿在刘某家中。

据张斌供述,由于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女友刘某在交往过程中对自己不能挣大钱非常不满,双方多次不欢而散。今年1月12日晚,在刘某住处,两人再次发生了争吵。争执中,张斌猛掐女友刘某的颈部,将刘某摔倒在地后,用菜刀切割刘某的颈部,导致刘某当场死亡。案发后,张斌逃离作案现场。10多天后,刘某的母亲从内蒙古赶回北京昌平家中,发现女儿躺在卧室地上,血迹已干。1月30日,张斌被警方抓获。 北京市一中院认定,张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张斌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该院做出上述判决。

张斌:自称“大作家”的网络怪人

张斌一直是网络热点人物,他因为杀死女友被判死缓一事也成为大家讨论的话题。张斌此前曾干过不少匪夷所思的事情:2003年,他到派出所申请改名为“大作家张斌”,张斌自称改名后自己就姓“大”,虽然改名未获批准,但他此后一直在网上自称“大作家张斌”,张斌当时还创办了一个名为“大作家张斌道德流行网”的个人网站,记者昨日点击该网站时,被提示该网页已经过期。

张斌流传在网上的作品是一部《二十七岁》的小说,小说以日记体呈现,约三十万字,这部作品写完后,张斌曾找过北京的报纸要求连载,但都被拒绝。熟悉张斌的一个网友说,无论怎么看,张斌的写作和生活都谈不上成功。他透露,张斌在1998年前后还在成都生活过一年时间,曾在身上只剩几元钱的时候到当时的九眼桥劳务市场举牌找工作,“我觉得他是想成名想疯了,他当初在个人网站首页还专门写下这样的话,‘终将有一天你会知道,我大作家张斌是你有生以来见过的全世界最伟大的人。’”也因为种种怪诞行为,他在很多网友眼中就是一个“怪人”。据《京华时报》 本报记者 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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