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臣刚被告抄袭(附图)
天津日报
本报讯(大风)歌手杨臣刚再次官司缠身。《老鼠爱大米》专辑中名为《请你不要走》的歌词被音乐人曾勇指责抄袭自己创作的歌曲《你不要走》。曾勇因此起诉要求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广东飞乐影视制品公司和歌手杨臣刚赔礼道歉,赔偿12万元。此案日前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曾勇称,1997年北京京文唱片公司出版发行了《男人的故事》合辑,将其创作的《你不要走》作为该合辑的主打歌曲公开发行。2005年10月14日,曾勇发现一张由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出版、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发行、署名为《老鼠爱大米》的唱片中的《请你不要走》一歌的歌词与自己创作的《你不要走》歌词基本相同,只是对个别字略作改动,而该歌的曲调则与自己创作的《你不要走》不同,作者署名为杨臣刚、佚名。
曾勇认为,由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出版、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发行、杨臣刚演唱的《请你不要走》一歌,侵犯了自己原创歌曲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行权和获得相应报酬等多项权利。
在法庭上,两被告公司的代理人并没有否认两首歌曲歌词一致的问题,而且也自认杨臣刚演唱的《请你不要走》歌词不是杨本人创作,他们承认创作歌词不是杨臣刚的强项。
因此在制作这首歌曲之前,杨臣刚就曾向公司承认,歌词不是他写的,而是一个朋友,但是一时却联系不上这个朋友,因此公司在听了他的说明后,就在最后制作完成的专辑上明确写明,让词作者到公司领取版权费用,而在署名上,则署杨臣刚和佚名。另据他们了解,由于杨臣刚不擅长创作歌词,因此他演唱的很多歌曲歌词都是由网友提供,当然《请你不要走》也是网友提供的,但没有网友告诉他们歌词已被发表。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