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 音乐

薛之谦婚内出轨?律师:行为不尊重法律 但过错不大

新浪娱乐

关注
摘要: 律师戚连峰表示,法律上并没有出轨的概念,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不忠于婚姻关系、不尊重法律,但过错不大。

新浪娱乐讯 9月21日,薛之谦[微博]晒出证据回应与李雨桐的相关争议,还用对话记录反指对方在交往期间出轨。有意思的是,按照此前多方信息得知,薛之谦与李雨桐在2012年-2015年有过一段感情,但薛之谦虽然与高磊鑫协议分开,直到2015年9月才正式离婚,其行为是否构成婚内出轨也成为网友热议话题。对此,新浪娱乐联系到第三方律师戚连峰,他表示,法律上并没有出轨的概念,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不忠于婚姻关系、不尊重法律,但过错不大。

薛之谦于2015年9月与高磊鑫离婚,但此前他曾在微博写道,“在我和小高协议分开之后,慢慢的,李雨桐走入了我的心里。”加之今日其晒出与李雨桐的对话记录是2013年,两次提及的事情均发生在2015年9月之前。在网友看来,如何界定薛之谦的离婚时间也成为了判断其是否婚内出轨的决定性因素。

对此,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戚连峰律师表示,“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办理离婚都不生效。”此外,戚连峰还表示,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还要看生效文书的日期,因为法院以判决的形式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时,还存在30天的上诉期,上诉期内婚姻关系依然尚未解除。对此,可以看出,薛之谦口中的“协议分开”时间并不见得是法律意义上二人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另外,根据目前已有的资料,薛之谦与高磊鑫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也未可知。

按照律师的说法,再对照薛之谦与李雨桐、高磊鑫的感情线,他确实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李雨桐有过恋爱关系。但出轨算是违法行为吗?对此,戚连峰也给出了解答,法律上并没有出轨这一概念,且没有办法进行界定,“婚姻期间,任何一方都应该忠实婚姻关系,同时也尊重法律,前一段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是不能再有恋爱关系的,这种行为只能说不太尊重法律,更多的是道德上的错误,但过错不是特别大。”

值得一提的是,薛之谦和李雨桐这场纷争动辄就出现了200万、1000万乃至5000万的数字,对此,戚连峰认为,如果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这样暴露数字也有引来税务局及相关部门调查的风险,“比如我说给你两百万,但如果按照公司的收入,去掉税后根本就没有这么多,那这两百万是哪儿来的?会不会引起税务局调查就不好说了。”

另外,薛之谦还在微博中透露李雨桐及家人曾向其索要5000万一事,戚连峰表示,“怀孕流产,身体状态不好索要补偿,怎么也到不了5000万这么高吧?不过,也不构成敲诈勒索。”但如果李雨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要求薛之谦支付一定数额的欠款,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热水少年/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