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一审被判拘役6个月 庭审现场忏悔(组图)
金羊网-新快报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高晓松表情沉重 本版图片由新华社发
高晓松当庭展示忏悔书
昨日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吸引了大批记者和北京市民到庭,现场座无虚席。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审判,法庭当庭宣判,判处高晓松拘役六个月,处罚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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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示三份证据
记者昨日从在庭审现场的同行处了解到,在高晓松进入法庭之前,因现场的媒体记者太多,法警用了近15分钟进行现场秩序维护。15时47分许,穿着白色T恤、黑裤子、黑布鞋的高晓松,戴着手铐在两名警察的羁押下走进法庭。法庭上的高晓松依然戴着那副黑色眼镜,头发有些凌乱,面容显得十分憔悴。
庭审现场,高晓松的律师出示了三份证据:一、和高晓松一起喝酒的吴波出面接受调查,高晓松曾叫服务员帮忙找代驾;二、高晓松的同事、朋友张亚东、小柯也证实他喝酒是为了应酬,平时都找别人或找代驾;三、出示受害人的求情谅解信和赔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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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请求对他从宽处罚
据北京同行介绍,在庭审现场,高晓松辩护人提供了当场朋友证人证言,说高晓松当时找了代驾,但因有急事提前离开。提出罪轻辩护,提到了积极赔偿和悔过态度,提到曾尝试找代驾,综上,建议酌情从轻量刑。受害人也说,事后高晓松态度很好,请求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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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愿终身做义工
辩护律师辩护之后,高晓松在自行辩护环节说:“我没有需要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只是忏悔。”他表示,当坐在冰冷的囚车里,看着窗外的阳光,有的只是后悔,愿意承担此次车祸中的全部责任,并且最大限度赔偿车祸中的受害人和造成的损失,同时也感谢外界的关心和教导,并愿意终身做一个宣传普法的义工,拍宣传片宣传禁酒,“酒令智昏,以前以为喝酒能获得自由,没想到反而失去了自由”。
而最后,高晓松对着现场的所有媒体的方向,出示了第二份悔过书,上面写着“酒令智昏,以我为戒”,并对镜头深深鞠躬。
而记者获悉,现场有记者听了高晓松的自辩忍不住哭泣,并在自己的微博上表示:“高晓松反省态度很感人,如果是演的,那演技也太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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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宣判,高晓松含泪
经过5分钟的休庭合议,法官当庭对本案进行了宣判,宣判前,法官要求全体起立时,高晓松也赶忙整理了一下头发,随后法官宣判:“高晓松因5月9日醉酒驾车在东直门被查获,因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高晓松如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出上诉。”
听到这个判决,高晓松一直沉重的神情更加凝重,法官询问是否听清,高晓松点头并小声地表示:“听清了。”而在被法警带走时,高晓松已是眼中含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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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明星犯罪无特权
在高晓松酒驾案审理完毕后,本案的主审法官接受了众记者的采访。法官称:“此次对高晓松判刑,表明了国家对明星犯罪是没有特权的,任何人任何事情都要依法处置。希望那些喝酒驾驶者以此为戒!”
审判结束后,高晓松的律师接受了现场记者采访,他说暂时不会对这次的判刑进行评价,至于是否会提出上诉,会和高晓松商量后决定。本报记者 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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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名人受审警示作用强
高晓松醉驾一审后,各方声音反应强烈。网友感慨颇多。“草的窝窝”留言:“可怜。”也有网友说:“怎么一下就苍老了!”有网友声音表示对高晓松的处罚有点重。但更多的网友表示,酒驾危险,害人害己,名人也好,普通人也罢,应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尤其是名人酒驾受审对于公众的警示作用效果更强。而高晓松的粉丝则力挺偶像到底,认为高晓松勇于承认错误和承担责任,粉丝会一直对他不离不弃。本报记者 解晨红
案情回顾
5月9日22:25
高晓松驾车在北京东直门外大街与三车发生事故。
5月9日22:55
因为醉驾嫌疑,高晓松被带回东城交通支队接受调查。
5月10日1:30
高晓松血液经检测,每百毫克血液含酒精243.04毫克。
5月10日16:15
高晓松被带上警车送往东城区看守所。
5月16日10:00
高晓松被吊销驾照,同时因驾照过期,被罚款1000元。
5月17日14:30
北京东城法院对高晓松醉驾案作出一审判决。 综合
他的忏悔
我不会为自己辩护,现在所有的全部就是忏悔。昨天早上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手铐、脚镣坐在囚车的地板上,看着车窗外面自由的阳光和自由的人们,我问自己,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结果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而因为我的喝酒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别人的自由。在这特别感谢警察,感谢管教人员,感谢媒体社会舆论对我的教育。我认识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我自己长期以来自负的结果。我也接受国家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彻底反省,今后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我将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的全部损失,我愿意终身做义工,宣传不要醉酒驾驶,我愿意义务拍宣传片,我愿意告诉每一个爱喝酒的朋友,以我为戒,遵守法律,尊重生命,珍惜短暂的生命给予我们的一切。最后在这还是向全社会和自己家人致以诚挚的歉意。
律师解读
为何判处最高判罚?
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一审被判6个月,这是“醉驾入刑”的最高判罚,而高晓松也成为领取最高判罚的第一人。记者昨日就相关问题采访到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的耿辉律师。
耿辉律师称,按照5月1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拘役期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首先高晓松的醉酒程度比较深,血液的酒精含量是醉驾标准(80毫克)的3倍多,主观恶性比较大;他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导致四车连撞、三人受伤,影响比较恶劣;法院也有可能考量到高晓松作为公众人物,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力和守法的自觉性应该高于一般人,因此6个月的判罚也是合适的。
为何出庭不穿囚服?
在16日高晓松被判处吊销驾驶执照的时候,高晓松穿着橘红色囚服出庭,而在昨日的公开审理中,高晓松则穿着自己的便服。
对此耿辉律师称,一般出庭审理的嫌疑人是要穿囚服的。但也有特例,此前季羡林遗产案开庭时,女被告也没有穿囚服。
什么是“拘役”?
高晓松被判处拘役6个月,拘役与一般我们所知道的被判入狱有什么不同?
耿辉律师解释称,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本报记者 罗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