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曾经为争夺梧桐妹抚养权做过哪些让步?
娱圈瞭望
一、经济上的几乎净身出户
放弃房产份额:为换回女儿在身边的权利,贾静雯主动让出原本可主张的房产权益。
倒付2600万台币:她不仅没有分得前夫财产,反而向前夫方支付了高达2600万台币的款项,等同倒贴换取抚养权。
被索要彩礼返还:前夫方在官司中同时要求返还彩礼,贾静雯以经济上的全面退让换取和解空间。
二、被附加的多项限制条款
5年内不得再婚:她同意签署限制性条款,承诺在一定年限内不再组建新家庭。
女儿隐私与露面约束:据披露,协议还包含不得让女儿在公开场合露脸、限制离开女儿超过一定天数等条款。
监护权归属前夫:最终的离婚协议中,梧桐妹的监护权归孙志浩,贾静雯仅获得共同抚养与探视权利。
三、从争夺到放手的十七年
崩溃记者会:2009年离婚风波中,贾静雯曾素颜召开记者会哭诉四个月见不到女儿,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画面。
和解后的共同陪伴:2019年两人共同参加女儿毕业典礼并合影,关系逐渐从对峙走向和解。
今天的坦然祝福:贾静雯受访证实女儿恋爱,坦言已见过男方并一起吃过饭,态度开明地表示“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