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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家庭后来起诉节目组并被驳回的官司详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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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司背景:综艺剧本引发的法律纠纷

1. 节目录制情况

2014年,李金铭参加江苏卫视农村体验真人秀《明星到我家》,以临时“儿媳”身份入住云南大理鹤庆县新华村一户农家,体验为期约三个月的短期农村生活。

2. 农户家庭的越界行为

录制期间:该家庭没收李金铭手机、强迫干重农活、试图让儿子与她同房,节目组不得不安排工作人员在门口守护。

节目收官时:堵门阻拦李金铭离开,扣留其护照,声称“这是节目组送给我们的媳妇”。

二、诉讼详情:农户家庭的诉求与法院判决

1. 农户核心诉求

要求法院确认李金铭与自家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令其履行“儿媳”赡养义务。

向节目组索赔20万元,理由包括“失去儿媳”的精神损失、家庭名誉受损等。

2. 法院判决依据

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并依法登记,综艺剧本设定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李金铭与节目组之间仅为劳务合作关系,与农户家庭不存在婚恋、赡养或人身依附关系。

节目组不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农户家庭索赔理由无事实与法律支撑。

3. 判决结果

法院依法驳回农户家庭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其全盘败诉,并自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李金铭及节目组在法律层面彻底胜诉。

三、李金铭本人回应:澄清诉讼与伤害传闻

1. 核心澄清内容

明确表示从未提起任何诉讼,强调“我并没有提起任何诉讼”。

本人未曾受到实质伤害,称“我本人也未曾受到伤害”。

解释社交账号长期停更原因:只是想要一段安静时光学习沉淀,并非外界猜测的心理创伤。

2. 回应中的态度

对不实流言感到不安,认为这些传言“打乱了其他人安稳的日常”。

感谢平台与粉丝关心,表示“承蒙惦念,我一切安好”。

四、官司后续:败诉后的持续纠缠与法律定性

1. 败诉后农户家庭的行为

十余年来持续在社交平台以“婆婆”自居,发布李金铭旧照、视频,保留其当年吃剩已碳化的饭菜作为“纪念物”。

运营账号捆绑艺人流量,甚至用综艺婚纱照做头像,持续营造虚假亲属关系。

2. 法律层面的侵权定性

肖像权侵权:未经同意长期发布艺人照片,违反《民法典》第1019条。

隐私权侵权:公开认亲、营造虚假叙事,侵扰私人生活安宁,违反《民法典》第1032条。

精神损害赔偿:十年纠缠造成严重心理创伤,李金铭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183条)。

治安违法: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将滋扰、纠缠列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介入处理。

五、核心原因总结:为何法院驳回该官司

综艺节目的剧本演绎不能等同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关系,法院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清晰划定了镜头表演与现实生活的界限。

农户家庭以“节目组送儿媳”为由提出诉求,缺乏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其主张的婚姻、赡养义务根本不存在。

法院判决保护了艺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也警示所有参与者必须区分综艺设定与真实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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