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结束后,节目组是否有责任对素人家庭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
新浪乐迷公社
2014年综艺《明星到我家》录制结束后,李金铭被素人“婆家”持续纠缠十余年,该家庭败诉后仍以“婆婆”自居捆绑消费,节目组因筛选时未评估素人边界感、录制后未切断关系而面临责任质疑。
一、事件回顾:一档综艺留下的十二年阴影
2014年,李金铭参加江苏卫视真人秀《明星到我家》,以“临时儿媳”身份入住云南一户农家,体验为期数月的农村生活。
录制期间,该家庭已出现越界行为:婆婆曾询问节目组能否让儿子与李金铭“同房”,节目组被迫安排男工作人员连夜守门。
录制结束时,这家人堵门不让李金铭离开,甚至扣留其护照,节目组最终在半夜偷偷将她“解救”出来。
节目结束后,该家庭将综艺剧本当真,起诉节目组要求李金铭“履行婚姻义务”并索赔20万元,法院全盘驳回。
败诉后十余年间,该家庭仍在社交平台以“李金铭婆婆”身份发布她的旧照、视频,甚至保留发黑的剩饭作为“纪念物”,长期捆绑消费。
二、节目组的筛选流程与核心疏漏
1. 筛选标准
导演徐旸披露:团队耗时两个月、跨越20多个省份,走访2000余户农家,最终选定4户。
筛选条件包括:家中有20多岁未婚男青年、长辈至少初中毕业、家境中等且农活多样、村落保留原始风貌且能容纳200人摄制组。
选定后,编导会提前入住农户家中同吃同住一个月,观察家庭真实相处状态。

2. 被忽视的关键风险
筛选标准完全围绕“拍摄效果”,未包含对素人边界感、媒介认知能力、心理评估的考察。
节目组设计的“明星嫁入农家”剧本刻意模糊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却未在录制前向素人家庭明确告知“节目关系终止”的法律效力。
录制期间已出现的越界行为(如同房要求、扣押证件)未被视为风险信号,节目组仅采取临时安抚措施,未启动退出机制或签订事后隔离协议。
三、节目组的责任边界分析
1. 事前责任:背调存在严重盲区
筛选时只考量学历、家境、镜头感,未评估该家庭是否具备区分综艺剧本与现实生活的基本认知能力。
该家庭在录制前就表现出强势态度(婆婆称要“严厉管教”李金铭),节目组未能预判后续风险。
2. 事中责任:放任越界行为未制止
面对“同房”“扣护照”“逼干重活”等行为,节目组未对素人家庭进行严肃警告或提前终止合作,而是为保全素材继续拍摄。
录制期间李金铭多次因羽毛恐惧症、高强度农活崩溃,节目组未提供充分保护。
3. 事后责任:缺乏关系切断机制
节目录制结束后,节目组未与素人家庭签订“关系终止协议”,也未明确告知其不得继续以亲属身份捆绑艺人。
当该家庭首次起诉时,节目组仅应对诉讼,未主动协助李金铭采取法律手段制止后续骚扰,更未建立长期隔离屏障。
败诉后该家庭持续发布旧物料,节目组及相关平台未及时投诉或下架侵权内容,导致艺人独自承受十余年精神侵扰。
4. 行业法律视角
律师指出:节目组在录制前未进行充分风险评估,录制后未有效切断联系,理论上可能构成“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虽然尚无明确判例认定节目组需为素人“售后纠缠”承担侵权责任,但此事件暴露了行业在艺人长期权益保障上的系统性缺位。
四、责任归属的结论
节目组并非该家庭持续骚扰行为的直接实施者,但其在筛选、录制、善后三个环节的疏忽,为后续纠缠提供了条件。
该家庭起诉被法院驳回,说明法律上不存在婚姻关系,节目组也无法控制素人的主观执念;但节目组有义务在录制结束后明示“综艺关系终止”,并有责任协助艺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事件根源在于早年真人秀行业过度追求戏剧效果,忽视了对素人边界意识的前置评估与对艺人后续权益的事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