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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铭的遭遇对综艺节目组选择合作家庭有哪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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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铭被综艺“婆家”纠缠十余年的经历,为综艺节目组选择合作家庭敲响了从背景筛查到伦理评估再到售后切割的全流程警钟。

一、背景筛查不能只重“效果”,更需评估心理状态与法律意识

节目组当年为《明星到我家》走访了2000户农家,筛选标准却侧重于节目画面适配度和剧本冲突的可操作性,忽略了素人的心理状态、法律意识和行为边界评估。

该农户在录制期间就暴露出严重越界倾向:婆婆曾问导演组能否让儿子与李金铭同睡,吓得节目组整晚派男工作人员守在门口。

节目组不仅未因此终止合作或加强风控,反而继续放任拍摄,最终导致录制结束时该家庭堵门扣人,甚至询问“多少钱能买下李金铭”。

二、合作家庭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节目关系”的临时性与非真实性

该家庭事后以“节目组送儿媳”为由起诉节目组,要求认定事实婚姻、履行赡养义务并索赔20万元,最终被法院全部驳回——法律已明确综艺体验仅为设定,不存在任何法定关系。

但败诉后十余年,该家庭仍以“婆婆”自居,在社交平台持续发布李金铭旧照、保留其碳化剩饭、原样保留房间制造“还在家”假象。

若节目组在录制前或结束后与素人家庭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声明“节目关系仅限录制期间、拍摄结束后一切身份关系自动终止”,并约定违约后的侵权责任,将大幅降低后期纠缠风险。

三、录制过程中需建立“行为红线”与动态风险评估机制

该家庭在节目期间的越界行为并非突发,而是逐步升级:从安排繁重农活、言语苛责,到试图安排同房、扣留护照。

面对这些信号,节目组只做到被动防守(派人守夜),却未对该家庭进行行为警告或评估是否需要调整拍摄方案。

节目组应设置明确的红线清单,一旦素人家庭出现侵犯嘉宾人身安全、隐私或基本人格尊严的行为,应立即暂停拍摄、启动退出机制,并保留法律追诉证据。

四、节目收官不等于责任终止,必须完成“售后切割”义务

该家庭在节目结束后持续十余年通过短视频账号捆绑消费李金铭,账号名直接叫“李金铭婆婆”,头像用综艺婚纱照,并以此引流自家农家乐。

李金铭虽温和回应“没人伤害我”,但媒体和律师均指出,节目组在录制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切断艺人与素人的联系,构成 “只管录制、不顾后果” 的失职。

节目组有义务在拍摄完成后:明确告知素人家庭“节目关系终止”;协助艺人取回个人物品、变更联系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一旦素人家庭后续进行侵权捆绑,节目组需配合艺人提供证据或启动法律程序。

五、行业应建立“合作家庭黑名单”与艺人权益保障基金

该家庭败诉后更换平台继续发布侵权内容,说明单一法律判决不足以阻断持续性纠缠,需要平台、制作方和艺人三方协同治理。

节目组在项目启动前应建立合作家庭数据库,对有越界记录或法律纠纷历史的家庭进行标记,避免重复使用。

大型综艺项目可设立专项保障基金,用于在艺人因合作家庭行为遭受心理伤害或经济损失时提供紧急救助和维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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