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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寄宿家庭起诉李金铭‘履行婚姻义务’的案件最终判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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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李金铭因2014年综艺《明星到我家》被寄宿家庭起诉“履行婚姻义务”一案,法院最终判决该家庭全盘败诉,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认定综艺体验仅为节目设定,不存在真实婚约或法定赡养、婚姻责任。

一、案件背景与诉讼起因

2014年,演员李金铭参加江苏卫视农村体验真人秀《明星到我家》,以“临时儿媳”身份入住云南大理鹤庆县新华村一户农家,进行为期约三个月的短期生活体验。节目设定仅为剧本演绎,但该家庭将综艺内容当真,认定李金铭是“节目组送来的儿媳妇”。

录制期间曾发生多起越界行为:- 婆婆询问导演组能否让儿子与李金铭同睡,节目组被迫整夜派人守在房门口。- 李金铭被没收手机、钱包,被迫承担采茶、喂猪、挑水等繁重农活。- 节目收官时,该家庭堵门阻拦李金铭离开,扣留其护照,甚至询问“多少钱能买下她”。

节目结束后,该家庭以“节目组送儿媳”为由,对节目组及李金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存在事实婚姻、让李金铭履行儿媳赡养义务,并索赔20万元。

二、法院判决结果与核心依据

2026年6月,相关判决结果经媒体披露后登上热搜。法院最终作出以下裁定:

  • 判决要点
  • 具体内容
  • 胜诉方李金铭及节目组
  • 败诉方寄宿农村家庭
  • 判决结果依法驳回该家庭全部诉讼请求,全盘败诉
  • 诉讼费承担由败诉农户自行承担

法院判决的核心法律依据包括:1. 综艺节目属于娱乐体验录制,双方仅为短期节目合作关系,不存在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婚姻约定。2. 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并依法登记,综艺剧本设定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3. 拍摄流程、合同均可证明仅短期录制,不存在买卖、包办婚姻约定。

三、败诉后的持续纠缠行为

尽管法律上已划清界限,该家庭败诉后十余年间仍未停止对李金铭的捆绑消费。具体行为包括:

肖像权侵权:未经同意持续发布李金铭十多年前的旧照与视频,账号名直接叫“李金铭婆婆”。

隐私权侵权:以“婆婆”自居公开认亲,房间原样保留,声称“还能闻到她的香味”。

精神损害:保留李金铭当年吃剩、已碳化发黑的饭菜,拍视频作为“纪念物”展示。

流量捆绑:运营短视频账号,靠旧物料引流自家农家乐。

律师指出,这些行为已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肖像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及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的多重侵权。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已将“纠缠、滋扰”明确列为违法行为。

四、李金铭的回应与事件影响

李金铭本人对此事件始终保持温和态度,曾多次公开表示“没有人伤害我”。但舆论普遍认为,长达十余年的纠缠给她留下了严重心理阴影,导致其至今对婚姻产生恐惧。

该事件也引发了行业反思:部分观点指出,节目组在前期背调中虽走访2000户家庭,却未充分评估素人家庭的边界感与法律认知;录制结束后也未建立有效的后续切割机制,导致艺人长期处于被骚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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