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节目《明星到我家》节目组在此事件中应承担哪些责任?
新浪乐迷公社
综艺节目《明星到我家》节目组在“李金铭体面人”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前期背调缺失、中期保护不足、后期风险隔断空白三个层面,这些失职为后续长达十余年的纠缠埋下了根本隐患。
一、前期策划与背景调查责任
1. 参与家庭的筛选机制严重失职
节目组在选定“婆家”时,未对农户进行充分的心理评估与行为背景调查。该家庭在录制期间就表现出明显边界感缺失——曾试图让儿子与李金铭同房、提出“花钱买下”李金铭等荒唐要求。如果节目组在拍摄前进行过必要的风险评估,完全能够识别出该家庭存在混淆剧本与现实的高风险倾向,从而更换参与者或加强防范措施。
2. 未向素人家庭明确“综艺合作”与“真实亲属”的边界
节目组没有在录制前与农户签订清晰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也未明确告知“节目关系终止于拍摄结束”。这直接导致该家庭将李金铭视为“节目组发给自家的媳妇”,并在节目结束后以“婆婆”自居,保留吃剩的饭菜、长期在社交平台捆绑消费。正如律师所指出的,节目组有义务在录制前告知参与家庭“这只是短期节目设定,不存在真实婚姻关系”。
二、录制期间的安全与艺人保护责任
1. 对越界行为采取临时“守夜”而非根本性解决
当农户提出让儿子与李金铭同房、深夜骚扰等越界要求时,节目组派男工作人员整夜守在房门口。这种措施虽然暂时避免了直接侵害,但并未从根本上制止素人的错误认知,也未对艺人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或更换拍摄环境。节目组为保留节目效果,纵容了素人家庭的“入戏太深”,客观上加剧了后续纠缠的风险。
2. 未为艺人建立安全预警与应急机制
录制期间,李金铭的护照曾被农户扣留,导致她无法正常离开。节目组虽然最终协助其“连夜逃跑”,但整个过程暴露出节目组缺乏成熟的安全预案:未提前备份艺人证件、未设置紧急撤离通道、未配备现场法律顾问或心理辅导人员。这些缺失将艺人置于被动而危险的境地。
三、录制结束后的风险隔断与善后责任
1. 未履行“节目关系终止”的明确告知义务
节目杀青后,节目组未以书面或录像方式正式向农户宣布“拍摄结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该家庭始终认为李金铭是“自家儿媳”,甚至以此为由起诉节目组索赔20万元,要求李金铭履行婚姻义务。法院虽已判决该家庭全盘败诉,但节目组从未公开就自身边界告知疏忽向艺人致歉。
2. 未协助艺人切断后续骚扰渠道
节目组未对录制素材进行版权保护与使用限制授权,导致农户长期在社交平台使用综艺婚纱照作为头像、发布旧照和视频片段引流牟利。律师指出,节目组对艺人肖像的授权仅限于节目播出宣传范畴,绝不延及素人家庭十余年的自行使用。若节目组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节目结束后素人不得使用艺人肖像”,或协助艺人申请平台下架侵权内容,这场纠缠可能早已终结。
四、行业伦理与制度层面的根本缺陷
《明星到我家》以“女明星嫁入农村”为核心卖点,本质上通过构建虚构的“婆媳关系”“妯娌冲突”来制造冲突与看点。这种节目模式本身就带有剥削性——将女明星“商品化”“工具化”,忽视她们作为个体的心理安全。节目组为了追求收视率,刻意模糊表演与真实的界限,却未承担对应的保护与兜底义务。该事件为整个真人秀行业敲响警钟:综艺不能只管录制、不顾后果,节目组必须在合同设计、素人筛选、拍摄应急、事后隔断四个环节建立完整的艺人权益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