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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院会驳回《明星到我家》节目寄宿家庭对李金铭的起诉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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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核心事实:一场被当真的综艺剧本

2014年,李金铭参加江苏卫视农村体验真人秀《明星到我家》,按照节目设定,以临时“儿媳”身份短期入住云南大理鹤庆县新华村一户农家,进行为期约三个月的乡村生活体验。这本是一场有明确期限、纯粹剧本化的节目录制,并非真实婚约。

1. 录制期间的越界行为

农户曾要求节目组让自家儿子与李金铭同住,节目组被迫派男工作人员整夜守在房门口保护。

李金铭被要求凌晨6点起床做早饭、喂猪、采茶、清扫猪圈等高强度农活,婆婆还当众表示要“严厉管教”她。

2. 节目结束后的扣留与起诉

录制收官时,一家人堵门阻拦李金铭离开,甚至扣留其护照,导致她后续多档综艺滑档并赔付违约金。

随后,该家庭以“节目组送儿媳”为由起诉节目组,要求确认李金铭为自己儿媳,并索赔20万元,试图让她履行婚姻义务。

二、法院驳回诉讼的直接原因

法院最终驳回该家庭全部诉求,判决其全盘败诉,诉讼费也由其自行承担。具体原因如下:

1. 不存在婚姻约定

综艺节目属于娱乐体验录制,双方仅是短期节目合作关系,既无书面婚约,也无口头承诺,不存在任何法律层面的亲属或夫妻关系。

农户所谓“节目组送儿媳”的主张,完全混淆了综艺剧本与现实生活,法律对此不予认可。

2. 缺乏法律依据

农户要求李金铭履行“婚姻义务”并索赔20万元,但法律上不存在所谓的赡养、补偿义务。

法院认定,该家庭基于虚构的“婆媳关系”提出的索赔要求,没有任何法律支撑,因此全部予以驳回。

3. 农户败诉后的持续纠缠

败诉后十余年,该家庭仍未停止侵害行为:以“婆婆”自居注册社交账号,持续发布李金铭旧照和视频;保留其当年吃剩、已碳化发黑的饭菜,拍成视频博取流量;刻意营造“儿媳还在家”的虚假叙事,长期捆绑消费艺人。

律师指出,这些行为涉嫌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并符合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滋扰、纠缠”的违法特征,公安机关可介入处理。

三、法律层面解读:为何农户的诉求站不住脚

1. 综艺剧本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法院审理的核心逻辑是:综艺节目仅是娱乐表演,所有“婆媳”“夫妻”关系均为节目效果设定的临时人设,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农户试图将短期拍摄合同延伸为终身婚姻关系,完全违背了节目初衷和基本法理。

2. 索赔20万元无事实基础

农户的索赔诉求基于“李金铭应作为自家儿媳承担家庭义务”,但这一前提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因此索赔金额也无从计算。

法院判决明确:该家庭不存在任何赡养或补偿请求权,必须自行承担诉讼费用。

3. 法律划清界限但农户拒不收手

尽管法院已给出明确判决,该家庭依然长年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李金铭旧照、保留剩饭、以“婆婆”身份发文等方式持续骚扰,导致李金铭至今对婚姻产生恐惧,一度消失在公众视野。

2026年6月22日,相关话题再次登上热搜,公众普遍质疑节目组在录制后未有效切断艺人与素人家庭的联系,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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