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春为演唱会被挡观众退票 诚恳改正获点赞_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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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春为演唱会被挡观众退票。6月20日,陈小春在北京的演唱会结束后,不少网友吐槽舞台设计有缺陷,巨型人偶遮挡了部分观众视线。一位购买到遮挡区门票的观众表示,演唱会采用三面台设计却开了四面台,导致座位在演唱会前一小时里只能看到艺人的后脑勺,期间还有很多人喊退票,整场效果很差。
当晚散场后,陈小春没有选择冷处理,而是通宵监督团队拆掉部分遮挡装置、调整机位,并给视线不良区的观众换了座位,还加设了多块返送大屏。6月21日第二场演出时,他在台上边哭边向观众道歉,承诺会继续改进直到大家满意为止。应采儿随后发文回应,称听劝就对了,不然她也一直看不到陈小春。
一些网友为陈小春听建议改正的态度点赞,但也有人认为舞台设计有问题,费力不讨好。还有网友建议应该给予第一场被遮挡视野的观众一些补偿。
近期,类似演唱会遮挡票纠纷频发。从法律角度看,主办方的核心义务是提供一个合理位置、能够正常观看演出的座位。如果主办方采用三面台设计却按照四面台方式售票,背面区域的观众从一开始就不可能获得正常的观演体验,这超出了消费者的合理预期范围。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指出,高价门票本应保证更好的视听体验,主办方提供的服务存在明显瑕疵,构成瑕疵履行。上海某法院也在“柱子票”案件中认定,主办方未提前告知视线遮挡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违约。
消费者维权时通常主张“退一赔三”,但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较高,需要证明主办方存在主观故意。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更多被认定为“瑕疵履行”。消费者维权的重点应放在“违约”上,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票款,胜诉概率更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主办方在售票时,如果明知部分座位存在视线遮挡问题,应当作出明确提示和说明。这种告知不能是一行小字藏在购票页面的角落,否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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