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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金铭事件看,综艺节目应如何保护明星嘉宾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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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铭被综艺“婆家”纠缠十年的事件,暴露了综艺节目在明星嘉宾权益保护方面的严重缺失,节目组在选角背调、边界管控、后期责任切割等环节的失职,使得一次短期录制演变为艺人长达十余年的精神困扰与侵权骚扰。

一、事件回顾:一次综艺录制引发的十年纠缠

1. 节目录制期间的越界行为

2014年,李金铭参加江苏卫视真人秀《明星到我家》,以临时“儿媳”身份寄宿云南普洱一户农家体验生活。录制期间,这户家庭边界感严重缺失:婆婆曾询问节目组是否允许儿子与李金铭同房,迫使节目组派人24小时守在她房门外保护。李金铭还被要求承担采茶、清扫猪圈、挑水等高强度农活,并被没收手机钱包,甚至与同住的大嫂发生肢体冲突后遭对方索赔20万元。

2. 节目结束后的持续纠缠

节目录制仅三个月,但结束后这户家庭彻底混淆了综艺剧本与现实,将李金铭视为“节目组分给自家的儿媳”。他们堵门不让李金铭离开,甚至扣留其护照,最终在节目组协助下李金铭才得以脱身。事后,这家人以“节目组送儿媳”为由起诉节目组,要求李金铭履行婚姻义务并索赔20万元,被法院全部驳回,判定双方无任何婚约或赡养义务。

3. 长期侵权与消费行为

尽管法律已划清界限,这户家庭十余年来从未停止纠缠行为:- 在社交平台注册账号“李金铭婆婆”,以当年综艺婚纱照做头像,持续发布李金铭旧照和视频,单方面宣称其“自家儿媳”。- 将李金铭2014年吃剩的粗粮饭菜保留至今,饭菜已完全碳化发黑,仍拍成视频发布作为“纪念物”博取流量。- 长期发文喊话“想念儿媳”,营造虚假亲属关系,借李金铭热度引流自家农家乐。

二、法律视角:侵权事实与维权路径

1. 已构成的侵权行为

娱乐法律师指出,该家庭的行为已明确构成多项侵权:- 肖像权侵权:未经李金铭同意持续发布其旧照和视频,节目组授权仅限原节目播出宣传范畴,绝不延及十多年后素人家庭自行使用。- 隐私权侵权:以“婆婆”自居公开认亲,营造“儿媳还在家”的虚假叙事,持续侵扰李金铭的私人生活安宁。- 精神损害赔偿:十年纠缠给李金铭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她曾坦言因此对婚姻产生恐惧,至今未婚,可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 治安管理层面的法律依据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跟踪、滋扰、纠缠等行为明确列为违法行为。律师指出,这户人家十余年持续发布内容、以“婆婆”自居公开认亲、营造虚假关系的行为,完全符合“滋扰、纠缠”的法定特征,若对方仍不停止,公安机关可依法介入处理。

三、综艺节目的责任反思与保护机制

1. 前期选角与背景调查的缺失

节目组在录制前未对参与家庭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这户家庭在录制期间就表现出严重的边界感缺失——没收艺人手机钱包、试图安排同房、阻拦离开等,但节目组为了收视效果,选择继续录制而非及时干预终止合作。如果当时能做好背景调查,识别高风险家庭,完全可以避免后续多年的纠缠。

2. 录制期间的安全保障漏洞

节目设定女明星“嫁入”农村家庭,本质上是通过虚构亲密关系制造看点,却未对艺人的基本人身安全和尊严提供足够保障。李金铭在节目中被迫咽下用红薯藤、芭蕉根煮的难以下咽的饭菜,被要求完成远超节目需要的重体力劳动,甚至面临同房威胁。节目组虽有派人守夜保护,但未能从根本上遏制该家庭的越界行为,也未在事后向该家庭明确强调“节目关系终止”的法律边界。

3. 后期关系切割与责任续接的空白

节目组最大的失职在于录制结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艺人与素人家庭的联系。李金铭的护照一度被扣留,被迫赔付多档综艺的违约金;该家庭起诉节目组索赔,暴露出节目组在录制前未与素人家庭签订明确的法律协议,也未在节目结束后进行任何关系切割告知。律师指出,如果节目组在录制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联系,导致艺人长期遭受骚扰,理论上可能构成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4. 行业机制层面的系统缺陷

此事件并非孤例。多名从业者指出,早年综艺常以“冲突剧本”换取收视率,艺人被迫配合,节目组往往巴不得闹上社会新闻。这种畸形生态的核心问题,在于娱乐工业习惯性牺牲个体权益来换取流量。同台参加节目的张柏芝、黄圣依、秋瓷炫均未遭遇类似纠缠,恰恰反映出节目组在素人筛选和现场管理上存在严重差异化处置。

四、综艺节目保护明星嘉宾权益的核心举措

1. 建立严格的素人背景调查与筛选机制

节目组在选择参与录制的素人家庭时,必须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评估其认知水平、法律意识、对节目性质的理解程度。对于存在“将综艺当现实”风险的家庭,应予以排除或加强引导。

2. 签署明确权责的法律协议

节目录制前,必须与素人参与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确约定:- 节目体验仅为短期拍摄,不构成任何真实婚姻、亲属关系;- 录制结束后双方自动解除一切联系,素人不得以任何身份对外宣称、捆绑艺人;- 任何利用艺人肖像、姓名、声音等个人权益的行为均需单独授权;- 违反协议的法律后果及赔偿标准。

3. 录制期间建立艺人安全保障专班

为每位艺人配备专属安全联络员,确保24小时可呼叫;

在节目现场设立独立观察机制,一旦发现素人家属存在越界行为或艺人明确表达不适,应立即暂停录制、紧急评估风险;

为艺人保留拒绝继续参与的权利,确保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尊严不受侵害。

4. 录制结束后进行明确的“关系终止”告知

节目组有义务在录制结束后,向所有参与素人家庭发出书面或录像形式的正式告知,明确说明“节目关系已于拍摄结束当日终止”,任何后续以家人、亲属身份自居的行为均属侵权。同时协助艺人清理录制期间留下的个人信息,切断不必要的后续联系。

5. 建立艺人长期维权支持机制

节目制作方应设立专项法律顾问团队,为艺人提供录制后的持续法律支持。当艺人遭遇侵权纠缠时,节目组有责任协助收集证据、发布公告澄清、协调平台下架侵权内容,而非将问题完全抛给艺人个人应对。

6. 推动行业标准与立法完善

行业协会应制定《综艺节目嘉宾权益保护指南》,将素人评估筛选、关系终止程序、侵权应急处理等纳入标准流程。在立法层面,推动明确节目组对录制后续可能产生的侵权纠纷的注意义务和连带责任,倒逼制作方主动落实保护机制。

五、结语

李金铭的遭遇已为整个行业敲响警钟:综艺不能只管录制、不顾后果。一段仅三个月的工作关系,却因节目组的失职演变为艺人十余年难以摆脱的精神负担。当镜头成为侵入生活的借口,所谓的“真人秀”其实是在制造真实的伤害。希望这起事件的广泛讨论,能够倒逼综艺行业正视艺人权益保护的制度性缺失,从选角、录制、收尾到售后,建立健全全链条的伦理规范与法律保障,让每一位参与者——无论明星还是素人——都能在清晰的边界内安全地呈现真实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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