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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铭十年前参加的《明星到我家》综艺具体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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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演员李金铭参加江苏卫视农村生活体验真人秀《明星到我家》,以“临时儿媳”身份入住云南一户农家,却遭遇了从录制期间的越界行为到节目结束后长达十余年的持续纠缠,这家人不仅将综艺剧本当作现实,还通过扣留护照、起诉索赔、保留碳化剩饭、以“婆婆”自居发布旧照等方式,对李金铭造成了长期的心理创伤和法律层面的多重侵权。

一、节目背景与初始设定

《明星到我家》是江苏卫视2014年推出的农村体验真人秀,节目安排女明星“嫁入”农村家庭,以临时“儿媳”身份短期体验农家生活。同期嘉宾包括张柏芝、黄圣依、秋瓷炫等,李金铭被分配至云南大理鹤庆县新华村的一户农家。

二、录制期间的越界行为

1. 高强度劳动与人格打压

李金铭被要求凌晨5-6点起床做饭、挑水、喂猪、采茶、打扫猪圈,几乎承担所有繁重家务。

进门时,婆家摆放扁担、火钳、扫帚,意寓“包揽所有家务”,婆婆放话“严是爱,松是害”。

与大嫂打赌干农活,对方输了后耍赖,李金铭被迫当掉朋友赠送的手镯买衣服给大嫂赔礼道歉。

2. 边界彻底缺失的“同房”要求

婆婆私下询问节目组能否让儿子与李金铭同睡一屋。

节目组拒绝后,被迫安排男工作人员整夜守在李金铭房门外保护她。

3. 人身安全威胁

矛盾激化时,男主人曾放话“要教训”李金铭,存在人身安全威胁。

三、节目结束后的强行扣留与法律纠纷

1. 阻拦离开与扣留护照

录制结束时,全家人堵门阻拦李金铭离开,坚称她是“节目组送来的媳妇”。

李金铭的护照一度被扣留,导致她错过后续多档综艺录制并需赔付违约金。

最终她在节目组协助下才得以脱身,有说法称是连夜“偷偷跑掉”的。

2. 起诉节目组索赔

该家庭以“节目组送儿媳”为由起诉节目组,要求李金铭履行“婚姻义务”,并索赔20万元。

法院驳回其全部诉求,判决该家庭全盘败诉,明确认定不存在婚姻义务、赡养义务或补偿义务。

四、持续十余年的纠缠行为

1. 社交平台上的“婆婆”人设

该家庭注册社交账号,名称直接叫“李金铭婆婆”,头像使用当年综艺中的婚纱合照。

十余年间持续发布李金铭的旧照、视频片段,逢年过节撰写“想念儿媳”的小作文。

2. 保留并公开展示碳化剩饭

完整保留李金铭2014年吃剩的粗粮饭食,至今已完全发黑碳化。

专门拍成视频公开展示,宣称是“比签名更有意义的珍贵纪念物”。

3. 空间执念与物质“纪念”

将李金铭住过的房间原样保留,声称“还能闻到她的香味”,每晚前往停留“一小时”。

婆婆甚至去李金铭睡过的屋子里睡觉。

五、律师从法律角度的定性

1. 肖像权侵权

该家庭未经李金铭同意,在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其十多年前的旧照和视频片段。

《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

节目组的授权仅限节目播出及相关宣传,绝不延及节目结束十余年后由素人家庭自行使用。

2. 隐私权侵权

以“婆婆”自居公开认亲,营造“儿媳还在家”的虚假叙事,侵扰李金铭的私人生活安宁。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3. 精神损害赔偿

这段经历给李金铭留下严重心理创伤,她对婚姻产生恐惧,至今未步入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跟踪、滋扰、纠缠等行为明确列为违法行为。

该家庭十余年的行为完全符合“滋扰、纠缠”的法定特征,若对方仍不停止,公安机关可依法介入处理。

六、节目组责任与行业反思

1. 选角与背调失职

该家庭曾起诉节目组要求李金铭履行婚姻义务,反映出节目组在选角和背景调查上的明显疏漏。

2. 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节目组在录制前未对该家庭进行充分风险评估,录制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艺人与素人家庭的联系。

节目组有义务在录制结束后明确告知参与家庭“节目关系终止”,并有责任协助艺人切断不必要的后续联系。

3. 行业警示意义

目前尚无明确判例认定节目组需为此类“售后纠缠”承担侵权责任,但这起事件为整个行业敲响警钟。

七、李金铭的回应与影响

1. 公开回应

李金铭曾多次公开回应“那家人没有伤害我”,以体面温和的态度试图平息争议。

2. 现状与影响

2026年5月10日母亲节,消失十个月的李金铭发布短视频报平安,配文“我以后没事多出来冒个泡”。

父母曾因担心该家庭上门寻人,寸步不离陪伴她进组拍戏,甚至陪同她去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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