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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铭被综艺“婆婆”纠缠十年,律师称其行为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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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律师李振武从法律角度解读李金铭十年前参加综艺《明星到我家》后,被农户家庭持续十余年以“婆婆”自居发布照片、视频并保留碳化剩饭等纠缠行为,指出该行为已构成肖像权、隐私权侵权,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为公安机关介入提供了明确依据,事件再次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对艺人边界保护与综艺行业伦理的集中讨论。

一、事件背景与最新进展

1. 综艺缘起

2014年,李金铭参加江苏卫视真人秀《明星到我家》,以临时“儿媳”身份寄宿云南普洱一户农家,同期嘉宾包括张柏芝、黄圣依、秋瓷炫。

节目录制期间,该家庭曾询问节目组能否让儿子与李金铭同房,迫使节目组派工作人员整夜守在门口;录制结束后,该家庭阻拦李金铭离开,声称她已是“真儿媳”,甚至问“多少钱能买下她”。

该家庭事后以“节目组送儿媳”为由起诉节目组,要求李金铭履行婚姻义务并索赔20万元,最终被法院驳回。

2. 持续十余年的纠缠行为

社交账号以“李金铭婆婆”命名,头像使用当年综艺婚纱照,频繁发布李金铭旧照和视频片段。

保留李金铭当年吃剩的饭菜,已完全碳化发黑,并拍视频对外宣称是纪念物。

保留李金铭住过的房间原样,声称“还能闻到她的香味”,持续营造“儿媳还在家”的虚假叙事。

2026年6月22日,词条“李金铭农村综艺那家人居然还在发她”再次登上热搜,引发全网关注。

二、律师的法律分析

律师李振武指出,该家庭的行为已构成多重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 侵权类型
  • 法律依据
  • 具体行为
  • 肖像权侵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同意持续发布李金铭十多年前的旧照和视频,节目组的授权仅限节目播出及宣传范畴,绝不延及素人十余年后的自行使用
  • 隐私权侵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以“婆婆”自居公开认亲、营造“儿媳还在家”的虚假叙事,本质上是对李金铭私人生活安宁的持续侵扰
  • 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据媒体报道,这段经历给李金铭留下心理创伤,她对婚姻产生恐惧,至今未步入婚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跟踪、滋扰、纠缠等行为明确列为违法行为。

该家庭十余年持续发布内容、以“婆婆”自居公开认亲、营造虚假关系,完全符合“滋扰、纠缠”的法定特征。

若对方仍不停止,公安机关可依据该法第五十条介入处理,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至10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四、节目组的责任与行业反思

1. 节目组的责任认定

如果节目组在录制前未对参与家庭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录制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艺人与素人家庭的联系,导致艺人长期遭受骚扰,理论上可能构成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目前尚无明确判例认定节目组需为此类“售后纠缠”承担侵权责任,但此事为行业敲响了警钟:综艺不能只管录制、不顾后果。

节目组有义务在录制结束后明确告知参与家庭“节目关系终止”,并有责任协助艺人切断不必要的后续联系。

2. 舆论与行业反思

网友普遍认为该家庭的行为“细思极恐”“比恐怖片还恐怖”,类比“现实版盲山”。

舆论普遍质疑早年真人秀为制造节目效果,强行捆绑素人与明星组成临时家人,节目收官后留下大量后续纠纷,呼吁行业完善艺人权益保护机制,明确素人与艺人相处边界。

五、李金铭的回应与现状

李金铭此前曾多次公开回应,明确表示“那家人没有伤害她”,这一回应被部分网友解读为“体面”“善良”,目前她已几乎停更社交平台,最新一次更新在2026年5月,她发文称“我以后没事多出来冒个泡”。

此前,李金铭因2025年7月底起全网停更近三个月,引发粉丝担忧,甚至出现“被绑架”等离奇谣言,她随后晒自拍幽默回应:“震惊!哈哈哈哈,我只是跑出去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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