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出台后,明星还有哪些变相维持高片酬的新方式?
新浪乐迷公社
限薪令出台后,明星通过挂名职务领双薪、片酬转投资入股、商务代言与直播带货、关联交易与阴阳合同、资本运作与跨界套现等隐秘方式变相维持高片酬,明面数字虽降但实际收入未受根本影响。
一、挂名职务与制作费包装
资深影评人谭飞爆料,明星在限薪后会在剧组挂名“艺术总监”“总监制”等职务,一人拿两份工资,用职务报酬填补片酬差额。
制片方将片酬拆分为“番位费”“策划费”“剧本审核费”等制作名目,以合规的职务报酬形式支付,实现明降暗升。
这种操作将演员劳务转化为制作费用,表面上符合限薪令,实则绕过单集片酬上限。
二、股权分红与投资收益
明星成立工作室或关联公司,以投资方或联合出品人身份参与项目,将片酬转化为“投资分红”或“股权收益”。
例如林更新在《隐秘的真相》中选择零片酬入股,播出后账面回报率高达1:2.7;黄渤则将《迷雾回响》当作理财产品操作。
顶级明星通过“基础片酬+投资分红+股权收益+商务分成”的复合收入结构,将收益后置并与项目市场表现挂钩,头部玩家能锁定优质项目确保收益。
三、商务代言与直播带货
限薪令仅约束片酬,商业代言属市场行为,一线明星年度代言费在1500-3000万元,签约两三个品牌即可轻松收入数千万。
综艺节目成为新富矿区:常驻嘉宾一季片酬超3000万元,飞行嘉宾单期200-500万元。 单期单人上限80万的综艺限薪令(2018年出台) 实施后,明星转向直播带货,一场直播打赏或带货佣金可达百万。
部分演员片酬缩水后干脆转型“带货主播”,闫学晶在某平台直播总销量超1278万单,按最低佣金估算年收入超7600万。

四、关联交易与阴阳合同
明星通过控制的公司向剧组提供策划、宣传、场地租赁等“高价服务”,或与平台进行商务置换,将推广费、营销费间接输送给明星。
虽然“阴阳合同”被明令禁止,但仍有工作室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于申报,另一份通过关联公司走账。
部分明星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或改换国籍来降低税负,实现变相增收。
五、资本运作与跨界套现
明星通过“明星证券化”成立空壳公司,被影视公司高价并购,利用双高并购+对赌推高股价,再通过减持质押套现。
例如黄晓明涉足60余家企业,刘德华参投影视项目获数亿分红,周润发通过房产投资积累60亿身家。
短剧市场也成新通道:头部短剧演员7天片酬超21万元,年拍31部剧基础收入651万,叠加分账轻松破千万。 但AI技术冲击下,群演和替身面临替代,行业马太效应加剧。
六、行业转型与监管博弈
2026年新规要求主演片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2%,但“总投资”的认定存在模糊地带,制片方与平台通过虚增成本、定制剧模式、分账算法等方式继续博弈。
平台推行“保底+高额分红”组合拳,前期控制片酬占比,用未来预期收益维系合作。
真正的改革动力来自市场:当平台停止烧钱、单集收购价限价后,片酬自然下跌。 资本回归理性后,演员收入结构正从“纯片酬”转向“作品效益+个人IP价值”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