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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节目组在挑选素人家庭和保障艺人安全方面,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新浪乐迷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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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振武指出,节目组在选角、背调及后期管理上的失职是导致李金铭长期遭受纠缠的关键诱因,综艺制作方需从录制前、中、后三个环节全面承担起对素人家庭的筛选、艺人安全的保障以及节目关系的切割责任。

一、录制前:背景审查与风险评估

节目组在挑选素人家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背景调查义务,不能仅凭节目效果或拍摄便利草率决定。

充分了解候选家庭的认知水平、法律意识和边界感,评估其是否具备区分“综艺剧本”与“现实生活”的能力。

对家庭成员的言行倾向进行预判,避免选择有过度控制欲、偏执倾向或曾有过纠纷记录的家庭。

在签约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综艺关系仅为短期合作,所有“婆媳”“夫妻”等角色设定均为剧本安排,不产生真实亲属或婚姻义务。

合同中应纳入禁止素人事后私自使用艺人肖像、对外宣称亲属关系、持续纠缠等条款,并约定违约责任。

当年《明星到我家》节目组显然未完成上述评估:该家庭在录制过程中就提出“让儿子与李金铭同房”的要求,事后还以“节目组送儿媳”为由起诉,证明节目组在选人环节存在严重疏忽。

二、录制中:安全保护与边界界定

录制期间,节目组对艺人的安全保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建立实时防护机制。

设置专职安保人员,24小时关注艺人人身安全,尤其在涉及夜间休息、单独相处等高风险场景时加强保护。

对素人家庭的不合理要求(如同住、扣留证件等)坚决拒绝,必要时立即中止录制或更换家庭,而非仅通过“守门”等临时措施应付。

确保录制区域配备紧急通讯设备,提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艺人被困、证件被扣、人身威胁等情况的处置流程。

在节目剪辑中避免刻意放大冲突、“苦难景观”以博取收视率,防止误导观众及素人家庭混淆剧情与现实。

当年李金铭的护照被该农家扣留,被迫自费请对方旅游才换回证件,节目组竟未及时报警或采取法律措施,而是“趁夜将其弄走”,这种处理方式严重失职。

三、录制后:关系切割与后续协助

节目杀青不等于责任终止,制作方必须完成“去角色化”引导和长期风险隔离。

录制结束后,由制作方、艺人方共同与素人家庭签署《关系终止确认书》,当面明确:“综艺拍摄已完全结束,双方不存在任何亲属、婚姻或赡养关系,艺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被绑定”。

协助艺人收回可能遗留的个人物品(如私人物品、证件复印件等),并监督素人家庭删除或封存非必要的录制期间影像资料。

将艺人联系方式从素人家庭处彻底隔离,必要时更换艺人在当地的联系渠道,并定期回访了解后续动态。

若艺人后续遭受纠缠或骚扰,节目组应主动提供证据支持,配合艺人进行平台投诉、行政报案或法律诉讼,而非推卸责任。

现实是:该农家十余年持续发布李金铭旧照、以“婆婆”自居、甚至保留碳化剩饭作为流量素材,而节目组从未出面切断这些行为,导致艺人长期承受精神困扰。

四、行业警示与责任框架

李金铭事件为综艺行业划出了不可回避的责任底线。

节目组不能只追求收视率而忽视“人”的安全,必须将风险评估纳入制作预算和流程。

司法上虽尚无明确判例认定节目组对“售后纠缠”承担侵权责任,但律师认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理论上”可构成失职。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已明确将跟踪、滋扰、纠缠列为违法行为,节目组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执行处罚。

行业应建立统一标准:录制前签约、录制中保护、录制后切割,三个阶段缺一不可。

当年制作方的一句“送来的儿媳”,换来了艺人长达十年的精神枷锁。综艺可以制造剧情,但不能制造永不落幕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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