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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组在录制结束后,对切断嘉宾与素人家庭不当联系方面有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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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李金铭录制《明星到我家》后,被寄宿家庭以“婆婆”身份持续纠缠至今,节目组在录制结束后未能有效切断嘉宾与素人家庭的不当联系,被舆论普遍指认为失职。

一、事件概况与核心问题

2014年演员李金铭参加江苏卫视真人秀《明星到我家》,以临时“儿媳”身份入住云南一户农家体验生活。

节目录制期间该家庭已出现越界行为,包括试图让儿子与李金铭同房、阻拦其离开、扣留护照等。

节目结束后十余年间,该家庭持续在社交平台以“婆婆”自居,发布李金铭旧照、保留其吃剩碳化的饭菜,长期捆绑消费艺人。

舆论核心质疑指向节目组:未在录制后切断艺人与素人联系,导致节目关系被无限延续。

二、节目组在切断联系方面的责任分析

1. 选角与背调阶段的预防责任缺失

节目组在挑选参与家庭时未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与人品筛选,未能预见该家庭将剧本混淆为现实的倾向。

录制期间该家庭已表现出强烈占有欲,提出“花钱买下李金铭”等离谱诉求,节目组虽安排人员保护,但未因此及时终止或调整合作。

2. 录制结束后的关系切割责任缺失

节目组未在录制结束时明确告知参与家庭“节目关系终止”,未签订相关的终止协议或出具书面声明。

未协助李金铭与对方完成彻底的物理与心理切割,导致该家庭始终认为“儿媳”关系依然存在。

同期其他嘉宾均与寄宿家庭体面断联,唯独李金铭被长期绑定,暴露出节目组后期管理机制的不健全。

3. 后期风险隔离机制的缺失

节目组未建立任何后续风险监测与干预机制,未对参与家庭的社交账号行为进行约束或预警。

当该家庭在网络上持续发布李金铭相关内容、喊话认亲时,节目组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或协助艺人维权。

节目组“只管录制、不顾后果”的态度,使艺人在节目结束后长期处于被骚扰状态。

三、法律视角下的责任界定

1. 节目组可能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律师指出,若节目组录制前未充分风险评估、录制后未有效切断联系导致艺人长期受骚扰,理论上可能构成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虽然目前尚无明确判例认定节目组需为此类“售后纠缠”承担侵权责任,但事件已为行业敲响警钟。

2. 节目组责任与素人家庭侵权的区分

素人家庭的行为涉嫌侵犯李金铭的肖像权、隐私权,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节目组的责任更多体现在合同附随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上,其失职为素人家庭的持续侵权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行业反思与改进方向

1. 建立节目关系终止的明确机制

节目组应当在录制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参与家庭“节目关系终止”,并要求其签署不得持续联系、消费艺人的承诺书。

对于可能产生强烈情感投射的节目类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后续行为的法律后果。

2. 完善艺人心理安全与权益保护制度

节目制作方应将艺人心理安全纳入制作流程,建立录制后的心理评估与支持机制。

对于可能引发长期纠缠的节目,应预先建立风险隔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屏蔽、法律维权支持等。

3. 平台与行业规范层面的责任

短视频平台应对以“婆婆”自居、持续发布艺人内容并借机获取流量的账号,依据平台规则进行限制或封禁。

行业协会应出台相关规范,要求节目组在签约、录制、结束、后期等全流程中明确艺人与素人的相处边界与切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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