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到我家》节目组在事件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和义务?
新浪乐迷公社
一、录制前的风险评估与背调义务
节目组在挑选素人家庭时,需对其法律意识、边界认知、行为模式进行充分评估。
未进行充分风险评估:律师指出,如果节目组在录制前未对参与家庭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理论上可能构成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选角不当埋下隐患:该家庭在录制期间即表现出严重混淆剧本与现实的行为,如公开询问能否让儿子与李金铭同房,甚至提出“多少钱能买下李金铭”,这表明节目组在前期筛选时未能识别出该家庭的极端倾向。
节目模式本身就存在风险:将女明星“嫁入”农村作为核心设定,刻意模糊表演与真实的边界,容易让认知水平有限的素人家庭产生误解。
二、录制期间的保护与现场义务
录制过程中,节目组有责任确保艺人的人身安全与人格尊严,并对素人的越界行为及时制止。
采取了有限保护但未能杜绝风险:当婆婆提出让儿子与李金铭同房时,节目组派人整夜守护在门外,这是有效的现场保护措施。但这只是被动防御,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该家庭的错误认知。
默许甚至利用了“冲突”:为追求节目效果,节目组允许该家庭安排繁重农活、言语刁难、强迫比赛扫猪圈等情节,这些设计加剧了素人家庭“真儿媳”的错觉,将李金铭置于更危险的认知语境中。
录制中未进行“去角色化”引导:节目组未在拍摄过程中反复向该家庭强调“这是短期剧本”“不是真实婚姻”,未做认知纠偏。如果当时及时进行法律声明和心理疏导,后续纠缠很可能被遏制。
三、录制结束后的关系切割与善后义务
节目结束不等于节目组责任的终结,如何切断艺人与素人之间的非正常联系是至关重要的义务。
未能有效阻止扣留行为:节目收官时,该家庭堵门阻拦李金铭离开,扣留其护照,李金铭最终在节目组协助下才得以脱身,甚至有说法称她是“偷偷跑出来的”。这表明节目组对现场失控的应急处置不足。
未明确告知“节目关系终止”:律师特别指出,节目组有义务在录制结束后明确告知参与家庭“节目关系终止”,并有责任协助艺人切断不必要的后续联系。
未建立后续风险隔离机制:事件之后长达十余年间,该家庭持续以“婆婆”自居发布旧照视频、展示碳化剩饭、捆绑消费李金铭。如果节目组在结束初期就通过法律文书或调解手段切断双方联系,这些后续侵权或许可以避免。
四、法理与行业层面的责任认定
法律上尚无明确判例认定“售后纠缠”责任:从法律角度看,目前尚无判例认定节目组需为此类长期纠缠承担侵权责任,但这起事件为行业敲响了警钟。
行业责任伦理层面存在明显失职:节目组为了制造话题和冲突,设计“女明星嫁入农户”的强绑定剧本,在录制后又放任素人家庭继续消费艺人,本质上是对其“合理注意义务”的重大违反。
责任不止于一时,而在于全链条:节目组对李金铭的伤害是系统性的——用风险模式将艺人推入认知错位的环境,又未做好善后切割,最终让艺人为节目的流量设计承受了十余年的精神围猎。
五、总结
《明星到我家》节目组在李金铭事件中的责任是多层次、全链条的失职:在录制前未有效筛选和评估家庭风险,在录制中默许甚至利用了模糊剧本与现实的冲突设计来制造节目效果,在录制后又未履行切断关系、保护艺人免受后续骚扰的善后义务。这起跨越十余年的纠缠,本质上是综艺行业重流量、轻伦理的典型代价,也为所有真人秀制作方提供了一份沉重的教训:综艺不能只管录制、不顾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