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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评论中,“声音魅力”是否可以作为评价歌手实力的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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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太升与耳帝对张远“声音缺少魅力”及“不够奇观”的评价,引发音乐评论中“声音魅力”是否可作为客观标准的激烈讨论。

一、事件背景:乐评人为何聚焦“声音魅力”

1. 丁太升的直言与“声音缺少魅力”

2026年6月20日,乐评人丁太升发布视频点评张远在《歌手2026》第五期的表现,认可其“全程无走音”,但直言“不足在于声音缺少魅力”。

他认为张远“没有天分却从事了最需要天分的行业”,强调天赋在声音感染力中的关键作用。

2. 耳帝的“奇观”之说

几乎同时,乐评人耳帝评价张远演绎《壁上观》时指出,“声音与唱功本身确实够不上是‘奇观’”。

他认为演绎描绘“奇观”的歌曲需要同样具备“奇观感”的嗓音,如龚琳娜、雷佳等,否则容易流于表面。

3. 网友的两极反应

大量粉丝和网友质疑:当唱功、音准、稳定性等客观指标无可挑剔时,用“魅力”“奇观”这类主观词汇进行评价是否合理。

也有人认为“音色的辨识度是最重要的,这是天赋决定的”,支持乐评人关注声音特质。

二、“声音魅力”的内涵与争议焦点

1. 声音魅力包含哪些要素

音色辨识度:独特声线(如沙哑、清亮、磁性)往往被视作魅力来源。

情感感染力:能否通过声音传递情绪,引起听众共鸣。

与作品的契合度:声音是否适合歌曲的意境和风格。

听众的主观偏好:不同人对“好听”的标准不同,有人爱厚重,有人爱干净。

2. 为什么它容易被质疑为“主观标准”

无法量化:音准、节奏、气息、共鸣等有可测量的技术指标,而“魅力”缺乏统一评价尺度。

因人而异:同一声音可能被一人视为“魅力”,被另一人视为“普通”。

可能沦为“双标”工具:网友指出,对其他歌手不要求“奇观”,对张远却以此批评,标准不统一。

三、客观标准与主观维度的界限

1. 音乐评论中公认的客观标准

音准与节奏:是否跑调、拍子是否准确。

发声技术:气息控制、换声区处理、真假音转换、共鸣运用等。

稳定性:现场演唱是否平稳,有无明显瑕疵。

完成度:是否完整呈现作品,包括情感表达与技巧配合。

2. “声音魅力”是否可以被部分客观化

音色辨识度:虽主观,但可通过声纹分析、历史作品一致性等角度进行一定程度的描述。

情感穿透力:可以通过现场观众反应、歌曲传播效果等间接数据佐证,但难以标准化。

行业共识:某些音色(如邓丽君的甜美、林志炫的清亮)被广泛认可,说明魅力存在一定社会共同认知。

3. 乐评人的角色与专业底线

专业乐评应先评判可量化的技术指标,再表达风格偏好。

当客观方面挑不出问题时,转向纯主观的“魅力”批评,容易被视为“硬黑”或维持人设。

多位网友呼吁:乐评应具体指出技术不足,而非使用“玄学话术”。

四、声音魅力在评价体系中的合理位置

1. 可以作为参考维度,但不能替代客观标准

声音魅力是歌手实力的一个侧面,尤其对于流行音乐,音色辨识度常是关键竞争力。

但将之作为核心或唯一标准,会使评价失去公信力。

2. 需要区分“技术缺陷”与“风格不合”

张远的情况更接近“声音特质与作品风格不完全匹配”,而非声音本身有“缺陷”。

耳帝也承认编曲、设计极其用心,只是认为声音压不住“奇观”题材。

3. 观众视角与专业视角的差异

普通听众更在意“好不好听”“有没有被打动”。

专业乐评侧重“艺术质感”“声乐上限”“历史对比”。

这种差异本身是合理的,但乐评人在公共表达时应清晰交代自己的评价框架,避免让公众误以为“魅力”是客观结论。

五、结论:乐评需要“客观为骨,主观为肉”

音乐评论不可回避主观审美,但应建立在扎实的客观分析之上。

当丁太升、耳帝这样的乐评人先承认张远技术无瑕疵,再提出“魅力不足”,至少提供了相对透明的评价链条。

但“声音魅力”一词过于模糊,容易引发歧义,更清晰的表述应当是“音色与歌曲气质的匹配度”或“声音的个性辨识度”。

对于歌手实力评价,客观标准(唱功指标)是基石,主观感受(魅力、风格)是锦上添花,两者结合才能给出立体评价。

最终,听众的耳朵是最高标准——张远在《歌手2026》获得现场观众高票认可,也证明了“好听”本身就是最朴素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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