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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炜的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何没有出现在遗产处理的律师声明中?

新浪乐迷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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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炜于2026年6月2日在夏威夷姐姐家中因心脏衰竭骤然离世,其两位姐姐在6月14日委托律师发布声明宣称她们是“全体继承人”,但这份声明中完全未提及其仍在世的母亲,引发外界对继承权法律合规性的广泛质疑。

一、核心事实:律师声明的内容与争议

2026年6月14日,黄大炜的两位姐姐Consulina Wong与Joann Wong委托“汉英得力法律事务所”发布律师声明函,正式证实黄大炜已于夏威夷时间6月2日离世。

声明中明确宣称:“两位姐姐依法为黄大炜全体继承人,除她们之外,任何人无权代表黄大炜”。

该声明同时强调,黄大炜留下的音乐资产将以该事务所为唯一合法授权窗口,并维持与环球版权公司的合作关系。

相伴黄大炜近30年的女友兼经纪人Vicky(赵潍佳)随即公开质疑该声明的合法性,称其“委任不合法,声明稿违法”。

Vicky透露,她直到6月13日才通过黄大炜在香港的母亲和弟弟得知死讯,连头七都已错过。

二、法律疑问: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地位

根据法定继承规则,在无配偶、无子女的情况下,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仅在无父母时才能继承。

多个消息来源确认,黄大炜的母亲张闾蘅(全国政协委员)仍然健在,居住在香���。

黄大炜终身未婚、无子女,与女友Vicky虽同居二十余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女友不具备法定继承权。

姐姐方的律师声明中却称“无配偶子女、父母已过世”,但这一表述与母亲健在的事实直接矛盾。

三、律师声明未提及母亲的多重可能原因

1. 法律程序上的违规

著名歌手杨培安公开指出,姐姐方的委任与律师声明已出现“两个违法点”:继承权顺位存在问题,以及环球唱片作为词曲版权法定代理的事实被忽视。

按法律规定,母亲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在她放弃继承权或声明中的情况下,姐姐才能成为直接继承人,但声明并未提及任何此类法律程序文件。

2. 信息封锁与知情权争议

Vicky透露,黄大炜的母亲直到6月13日才得知儿子死讯,姐姐方在6月14日发布律师声明之前,并未让母亲介入遗产处理事务。

有报道指出,姐姐们甚至“要求母亲不能对外发声”,导致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排除在遗产处理流程之外。

黄大炜的弟弟同样未在声明中被提及,显示声明可能仅反映部分家属的立场而非全体家庭成员共识。

3. “生前意愿”主张的法律依据存疑

律师陈镇宏随后表示,相关安排是根据黄大炜“这几个月在家曾经提到的意愿与已经有的安排”来执行的。

但Vicky公开否认此说法,强调黄大炜生前从未立下遗嘱,5月26日还公开表示要专注音乐创作,未曾预想过离世。

若黄大炜确实有口头遗嘱或遗愿,法律上仍需符合特定形式要件,且不能随意排除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权利。

4. 母亲未主动主张继承权的可能性

作为年事已高的母亲,张闾蘅可能尚未全面了解事件经过或尚未通过法律途径主动主张自身权利。

Vicky表示将联合母亲和弟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共同质疑声明的法律效力。

四、事件目前的关键进展

Vicky已聘请律师,将对律师声明提起法律诉讼,质疑声明的合法性与委任程序。

她计划尽快前往香港与黄大炜母亲和弟弟会面,进一步了解夏威夷当地的实际状况。

黄大炜生前创作的歌曲版权价值不菲,《你把我灌醉》等经典作品每年版权收益可达七位数。

Vicky手中还保留有三首未公开的遗作母带,成为遗产分配争议中的重要资产。

五、法律层面的核心问题总结

继承顺位是否被篡改:在母亲健在的前提下,姐姐直接宣称自己是“全体继承人”是否符合台湾或夏威夷当地继承法规定。

律师声明中“父母已过世”的表述是否为不实陈述,若为刻意为之则可能涉及法律文书造假。

是否有任何法律文件(如母亲放弃继承权声明、黄大炜有效遗嘱)可以支撑姐姐的继承主张,但该主张目前缺乏公开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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