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与前经纪人官司胜诉,无须赔付1276万,曾三度出庭情绪失控
每日新闻摘录
张柏芝和前经纪人余毓兴这场打了多年的官司,最近终于有了结果。香港高等法院正式裁定,张柏芝胜诉,不用赔付对方提出的1276万港元,连诉讼费也要由余毓兴一方承担。对这起拖了很久的纠纷来说,这个结果算是给了一个明确交代。
这场官司最早要追到十几年前。余毓兴的说法是,2011年到2012年间,双方曾签过独家经理人和电影合约,张柏芝按约本来要拍6部电影,但实际只完成了其中4部。后来在2012年5月,双方又签下新的电影片约,片酬总额写着2000万港元,而他还提前付了276万港元。按照他的算法,张柏芝既然没有把约定完成,就应该把相关款项补回来,所以才有了索赔1276万的诉求。
张柏芝这边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就是不认。她否认自己签过对方所说的那份《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也质疑合约来源和签名真实性,认为文件本身就有问题。她的说法是,自己不是不愿意拍,而是对方根本没有把演出安排真正落实到她这里。换句话说,双方争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欠款数字,而是合约到底存不存在、有没有效、谁该为这段合作的中断负责。
这起案子在2025年12月正式开审,到了2026年1月完成结案陈词。法院当时没有马上宣布结果,而是留出时间整理材料,最后在半年后给出判决。审理过程中,张柏芝一共三次亲自到庭作供,态度很认真。庭审那段时间,她为了应对盘问,曾连续熬夜和律师讨论案情,状态并不轻松。媒体也拍到,她在法庭上情绪一度很激动,甚至当场落泪,还提到自己已经两天没怎么睡觉,需要法官安抚。
从案件细节看,双方最大的分歧集中在签名真假和合约是否成立。原告方曾找过笔迹专家,认为文件上的签名有可能是张柏芝本人所写,但也承认签名简单,确实存在模仿空间。被告方的专家则给出相反意见,认为签名更像是被仿写出来的。最后法院没有采信余毓兴一方的核心说法,认为他提出的论点没有胜诉基础,这也是张柏芝能拿下这场官司的关键。
这场官司能拖这么久,说明它不只是一个普通的合同争议,更牵涉到明星、经纪关系和证据链的问题。对张柏芝来说,这次胜诉不只是少赔一笔钱,更重要的是把多年的争议放下了。经历过三次出庭、情绪失控、反复应对质疑之后,等来一个对自己有利的结果,确实不容易。如今判决落定,这件事也算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