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

为何有观众和乐评人认为《歌手》这类竞技音综对慢歌歌手不公?

新浪乐迷公社

关注

《歌手》这类竞技音综对慢歌歌手的不公,根植于其以高音、炸场为核心的竞技逻辑与单一的大众评审体系,导致细腻情感表达和慢节奏作品在赛制中天然处于劣势。

一、竞技模式与慢歌的天然冲突

1. 现场投票机制偏好“强刺激”

《歌手》的核心赛制是现场500位大众评审即时投票,决定歌手去留。

这种机制天然偏向能在一瞬间调动情绪、带来感官冲击的高爆发表演,如飙高音、快节奏的炸场歌曲。

慢歌需要听众安静消化、慢慢进入状态,现场效果与家里听是两回事,但赛制只给了现场一次的投票权,慢歌歌手因此先天不占优势。

2. 单场淘汰压缩容错空间

节目经常采用单场末位淘汰制,歌手没有调整和缓冲的机会。

庾澄庆在首期便因改编的慢速Citypop版《让我一次爱个够》排名垫底出局,其合伙人直言音乐不该被竞技裹挟。

这种赛制下,歌手不敢冒险选择慢歌或进行需要消化时间的艺术改编,选曲策略被迫向“最稳、最炸、最能活下来”的方向收窄。

二、评审体系单一,忽视多元审美

1. 大众评审专业度存疑

500位大众听审的招募门槛仅为“16岁以上”,网络报名加电话筛选,容易混入带粉籍的观众,影响投票公正性。

现场评审存在“听哭了”“太燃了”等情绪化评价,缺乏对唱功、编曲、情感表达等专业维度的考量。

这种单一维度的评判体系,让慢歌歌手细腻的处理和情感深度无法被量化打分。

2. 专业评价环节缺失或失位

节目没有引入独立的专业评审维度,导致评判标准完全依赖现场观众的即时感受。

所谓“乐评人”被指按剧本点评,缺乏声乐基础,只为制造话题博流量,未能提供有价值的专业判断。

结果就是,能在现场用高音和快节奏调动气氛的歌手更容易获得高分,而慢歌歌手的艺术表达难以得到公允评价。

三、节目组对选曲与改编的强干预

1. 选曲自主权被剥夺

节目组会以“适配竞技舞台”“保证节目调性”为由大量否决歌手的自选曲目,网传首期节目共否了30首歌。

庾澄庆准备的6首歌被全盘否决,只能临时改唱不熟悉的曲目,魏如萱、外籍歌手Stanaj的选曲同样被大量替换。

当歌手无法演唱自己真正想表达、符合个人风格的慢歌时,舞台的艺术性大打折扣,竞技结果也失去了参考价值。

2. 改编方向被流量逻辑绑架

节目组倾向于选择能“爆”、能引发话题的曲目,导致整条赛链闭环运作:节目组筛能爆的歌,观众投高爆发的歌,节目组因此更不敢放不爆的歌上场。

编曲也被要求服务于“竞技效果”,慢歌的抒情改编往往被批评为“节奏拖沓”“不够炸”,导致如庾澄庆这样敢于尝试慢速改编的前辈歌手反而被淘汰。

这种流量导向使节目艺术性与娱乐性失衡,慢歌的细腻演绎和艺术创新在竞技压力下被边缘化。

四、对慢歌歌手的系统性偏见

1. 审美取向的单一化

节目长期形成的主流审美偏好宏大编曲和强情感刺激,被批评为“阳刚叙事”。

慢歌歌手和偏向文艺、怪奇、灵性的女歌手常被贴上“无聊”“不会唱”的标签,唱抒情歌的歌手也被嫌弃“千篇一律”。

这种偏见导致小众风格和慢歌表达在节目中生存空间极窄,魏如萱、单依纯等有灵性的歌手曾因风格实验性而被嘲讽。

2. 代际审美与竞技逻辑的矛盾

资深歌手如庾澄庆,嗓音机能因年龄衰退,现场冲击力不如巅峰期,但他们胜在音乐阅历和艺术表达。

然而竞技舞台只看现场效果,不考量艺术成就和美学探索,导致老牌唱将即使敢于突破也可能因“不够竞技”而被淘汰。

这种规则默认了“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忽略了慢歌、爵士、民谣等需要沉淀的音乐类型。

五、结论:赛制与商业逻辑的共谋

《歌手》对慢歌歌手的不公,本质上是节目赛制与商业流量逻辑共同作用的结果。现场投票机制、单场淘汰压力、选曲干预以及单一审美偏好,共同构筑了一道无形壁垒,让以抒情见长的歌手在竞技舞台上举步维艰。当一档节目的赛制只为“制造最有讨论度的排名”而设,而非为“让更多好音乐被听到”服务时,慢歌歌手注定成为商业博弈中的牺牲品。要改变这一局面,必须从赛制本身入手,如采用多场综合淘汰、引入专业评审维度、归还歌手选曲自主权,让音综回归音乐艺术的本真。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