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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起诉名誉侵权案中涉及的九名网友具体发布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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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演员白鹿(本名白梦妍)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正式起诉9名网络用户,指控他们发布针对自己的侮辱、诽谤言论,明确将六项网络传言定性为诽谤。

一、诉讼主体与首批起诉对象

根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2026年6月12日发布的案件简讯,首批被起诉的9名用户分布于微博和抖音两大平台,包括:- 微博用户:“糊桃”、“爱*t”、“蒙7”、“A**v_”、“K糕”- 抖音用户:“啦啦”、“米*嘟”、“白妈”、“不**明”

其中,微博用户“蒙***7”即被外界普遍认定为编剧蒙淇淇。

二、九名网友发布的侵权内容

白鹿方在声明中明确,这9名用户分别发布了针对白鹿的侮辱、诽谤言论,已引发大量网络用户在相关热搜话题、超话项下发表针对白鹿的负面评价。具体涉及以下六大类被定性为“诽谤”的内容:

学历造假:白鹿被传在学历背景上存在虚假申报。

番位造假与违规申报三级演员:白鹿被指在剧集番位排序上存在不实标注,且申报演员职称时违反规定程序。

与他人恋情:白鹿被传与特定人士存在恋爱关系,相关言论均无事实依据。

要求更换编剧团队:蒙淇淇的核心指控,称白鹿利用顶流话语权在电视剧《莫离》临开机前强行替换编剧团队,并仅给予“初稿团队”的侮辱性署名。

与江苏文投相关人员交往甚密:白鹿因多部作品获江苏文投投资,被推测存在特殊私人关系甚至利益输送。

附加的侮辱性内容:除上述诽谤信息外,相关用户还发布了包括恶意P图丑化白鹿形象的博文及配图,被法院认定为“具有明显侮辱和贬损原告人格尊严”的性质,构成侮辱侵权。

三、法律定性与诉讼性质

白鹿方提起的是民事名誉权纠纷诉讼,而非刑事诽谤罪。法律人士指出,名誉民事侵权包括侮辱和诽谤两种形式,诽谤是名誉权侵权的一种形式,即大家常说的“造谣”、“无中生有”。工作室声明中使用的“诽谤”一词,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属于侵害名誉权的典型方式,堵死了被告“未捏造只是转述”的抗辩路径。

四、维权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12日,已完成首批9名用户的立案材料(身份信息披露阶段)递交工作。当前案件处于“查号阶段”,即法院正责令网络平台提供被告的实名身份信息,待信息披露后将针对实名主体正式提起诉讼,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此外,律所已对61个覆盖微博、抖音、豆瓣等平台的侵权账号完成证据固定,并保留对具有严重侵权情节的主体继续追责的权利。

五、事件背景与直接原因

这场名誉权诉讼的直接导火索是编剧蒙淇淇于2026年6月10日在微博连续发文,公开指控白鹿在电视剧《莫离》临开机前更换其整个编剧团队。此后,事件迅速发酵,连带引爆了关于白鹿学历、番位、职称、恋情、资源等多重谣言。

剧方制片人于正当天晒出与总编剧赵娜的聊天记录,显示换编剧是因原剧本“问题很大、很旧、也不好看”,且白鹿“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过任何关于剧本的意见和探讨”。现任编剧李宗晨也公开否认成片使用了蒙淇淇团队的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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