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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实行的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新规,具体规定了哪些署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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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起,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将强制按法定姓名姓氏笔画排序,并只保留“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头衔,旨在从源头终结长期困扰行业的“撕番”乱象。

一、新规出台背景

近年来,电视剧(网络剧)行业围绕演员署名与排序问题引发的乱象频发,严重影响创作秩序与行业生态。部分项目在选角、签约、拍摄、宣传等环节,因署名争议导致停工、项目延误、舆论对立等情况。为引导行业回归艺术创作本位,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

二、演员署名规则

1. 头衔分类管理

演员署名实行分类管理,应根据角色性质、戏份体量及实际参与情况,规范使用三类头衔。

领衔主演:核心主角

特别出演:友情或重磅客串,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位

出演:其他演员

不得随意修改、增加其他名目,例如“特邀主演”“友情主演”“联合主演”等模糊称谓一律禁止。上述类别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对应关系的演员。

2. 排序规则

在分类的基础上,演员署名按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

复姓处理:复姓按首字笔画计算,如“欧阳”按“欧”字(8画)计算。

少数民族姓名:按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计算。

笔画相同:依次比较姓名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的笔画,直至形成唯一排序。

3. 署名格式

演员署名应使用法定姓名。如需使用已形成广泛认知的艺名,应采取“真名(艺名)”的规范格式,不得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等。如遇特殊情形,制作机构应向通知发起单位进行书面说明并备案。

三、演员署名形式要求

1. 片头署名

演员头衔应统一使用“领衔主演”与“特别出演”两类称谓,“特别出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位。片头署名区域须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2. 片尾署名

应在演员表中呈现全部演员,分“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署名,每类内部均按照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署名区域需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3. 宣传物料统一

所有对外宣传物料与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海报、预告片、新闻通稿、官方社交媒体内容、线下活动物料等,其演员署名规则须与片头保持一致,不得因平台、场景或渠道等不同而区别对待。

四、行为约束与监督机制

演员与经纪机构: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引导粉丝理性追星,不以署名排序为由制造舆论对立,坚决抵制因署名排序问题引发的网络攻击与非理性行为。

常态化监督: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将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

惩戒措施:对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演员及经纪机构,视情采取行业内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将纳入行业风险提示范围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五、施行时间与适用范围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0日起施行。自该日起首播的电视剧(网络剧)均应符合本通知要求。通知设置了一个月左右的缓冲适应期,从发布之日(2026年5月27日)至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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