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雅承认视频抄袭并道歉:已将视频下架,博主称其耗时两年飞两万公里拍摄
每日新闻摘录
毛小星在控诉中列举了多处雷同:同样是记录向Steve Zim学习体态矫正,同样的动作演示顺序,类似的文案结构,甚至特写镜头的运用和剪辑节奏都高度一致。“这不是借鉴,是复制粘贴。 ”他在视频里说道。 对比画面被大量转发,许多网友留言表示“不看字幕还以为是同一个人拍的”。
毛小星强调,自己做了八年博主,被模仿、被借鉴是常事。 但这次不同,对方是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他担心,如果这样明目张胆的抄袭不被正视,会对原创环境造成毁灭性打击。 他尝试过私下沟通,将自己的原片发给阿雅,但石沉大海。
事件在15日中午迅速发酵,阿雅视频抄袭的话题登上热搜榜。 舆论开始分化。 一部分网友认为,这可能是阿雅背后内容团队的失误,艺人本人或许不知情。 另一部分声音则指出,视频发布在阿雅的个人认证账号上,且带有商业推广性质,作为账号主体,她难辞其咎。
下午,阿雅在毛小星的微博评论区做出了回应。 她写道:“小星你好,这次确实是我的不对,非常能理解你的心情,再次向你说声对不起。 我看了你发给我两条视频之后,发现确实是高度相似的内容,去了解情况,也已经请团队把视频下架。 ”
她还表示:“谢谢你的指正,让我有严肃的学习。 我也会以此为鉴,感谢你的指出,这对我的帮助很大,也再次表达我的歉意,抱歉。 ”这段道歉发布后,涉事视频被从阿雅的各个平台账号删除。
道歉并未完全平息讨论。 有网友注意到,阿雅选择在原创博主的评论区留言,而非发布一则正式的公开声明。 这种回应方式被部分人认为“不够正式”,显得有些“轻描淡写”。 道歉文中“去了解情况”、“请团队把视频下架”的表述,也被解读为将责任指向了运营团队。
阿雅的这次事件,将明星自媒体内容生产的幕后流程推到了台前。 当一条视频从创意到发布,艺人本人究竟参与多少,又该承担多少责任,成了评论区里反复被提及的问题。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短视频的创意、文案、分镜设计如果具有独创性,同样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被侵权方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创意”和“表达”的界定,以及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都存在一定难度。
毛小星在控诉长文的最后写道:“这个明星还是我从小喜欢到大的。 ”这句话让很多普通创作者产生了共鸣。 对于依靠创意生存的博主而言,最大的无奈或许不是被抄袭,而是抄袭者是自己曾经欣赏的人,并且对方最初选择了沉默。
截至5月15日晚,阿雅方面没有再发布进一步的公开声明。 她的道歉评论获得了数万点赞,但转发区里,关于“诚意”、“责任”和“原创价值”的争论,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