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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抄袭争议!VVS内涵ILLIT引爆韩圈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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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女团VVS官方社交账号发布一条Story,被大量网友质疑其在内涵HYBE女团合作曲MV中ILLIT部分抄袭;由于此前ILLIT已多次身陷与NewJeans的抄袭争议但近期获法院判决“未构成抄袭”,该事件迅速引爆双方粉丝舆论攻防战。

一、核心争议事件

VVS所属社官方账号于2026年6月11日发布Story,被指疑似内涵HYBE女团合作曲MV中ILLIT部分的视觉表现存在抄袭。该Story具体画面及文案尚未有明确译本流出,但在ILLIT粉丝看来,VVS此举是在借势“碰瓷”已获司法澄清的组合;而VVS粉丝及部分路人则认为确有相似之处,属于正当表达。

二、围绕ILLIT抄袭指控的舆论分化

该事件之所以迅速升温,与ILLIT长期背负的“抄袭NewJeans”争议有直接因果关系。微博场域的讨论目前主要分裂为两大阵营:

支持ILLIT的一方

强调法院终审及检方调查均已认定ILLIT未构成抄袭,指任何“内涵”行为均为造谣及蹭热度。

指出韩国警方早在去年7月即对HYBE及BELIFT LAB高管作出全部不送检(无嫌疑)决定,检方接手后结论亦未改变。

援引法院判决核心表述:“虽然某团(NewJeans)和ILLIT的企划案、画报等存在部分相似之处,但很难认为ILLIT复制了某团。”

粉丝进一步反指VVS自身才是抄袭者。部分用户提取物料指称,ILLIT的《Cherish》MV于2024年发布,早于VVS所谓的“被抄袭MV”(2025年),质疑VVS存在“时间线倒置”的贼喊捉贼行为。

继续质疑ILLIT的一方

引用2026年2月法院判决书所载事实:BELIFT LAB(ILLIT所属厂牌)曾要求HYBE员工向其发送NewJeans企划案进行参考,最终形成的ILLIT企划案内容与NewJeans高度相似,导致“无法排除抄袭NewJeans企划案的可能性”。

强调法律未认定抄袭系因“概念”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并不等于ILLIT在事实上没有参照及挪用。判决书明确指出:“‘概念’等并非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达方式,而仅仅属于创意(Idea)。”

指认HYBE内部存在系统性资源挪用。有内部举报录音及文件显示,ILLIT的广告牌视觉方向、编舞参考视频等环节,均曾明确以NewJeans为对标蓝本进行创作。

三、相关背景:ILLIT与新牛仔裤的过往司法拉锯

为理解此次“VVS内涵事件”的舆论敏感度,需厘清ILLIT所涉抄袭争议的司法演进:

1. 司法核心结论

2025年10月30日终审: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ADOR与NewJeans成员的专属合约诉讼中,认定闵熙珍(前ADOR代表)是发起抄袭爆料及舆论战的主体,ILLIT在法律层面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2026年2月12日股东协议诉讼:法院虽然判决闵熙珍胜诉,认定其提出抄袭质疑属“正当意见表达”而非诽谤,但该胜利仅确认其质疑“权利”,并未在司法上反转ILLIT未抄袭的结论。

2026年6月11日检方不起诉决定:对闵熙珍起诉的多起HYBE高管案全数作不起诉处理,确认HYBE方主张闵熙珍进行“巫术经营”等说法并非虚假,同时对ILLIT抄袭指控的结论亦然维持。

2. 公众误解高发点

闵熙珍的胜诉是其“质疑行为的合法性”胜诉,不是“ILLIT抄袭主张本身”胜诉。判决将抄袭指控定性为“意见或价值判断”,不构成散布虚假事实。

法院同时认定,Hybe内部存在将NewJeans企划案移交ILLIT团队而未与ADOR协商的管理失当,为争议提供了结构性成因。

四、本次事件的风险与观察提示

粉丝立场极化下的事实扭曲:两方粉丝均倾向于截取判决书中于己有利的片段。在VVS内涵帖文评论区,可见大量标签化的“抄与未抄”相互攻讦,却普遍忽略了“概念创意在法律保护之外,但行业伦理存在灰色地带”的法院核心表述。

艺人持续承受次级伤害:无论抄袭是否成立,ILLIT成员自出道起持续遭遇“抄袭团”等网络暴力标签,本次VVS事件再次将组合成员推上舆论前线。

建议理性取用以下未定论信息:微博上流传的“内部员工举报录音文字版”“企划案直接照搬”等说法,虽在部分判决书中被作为背景事实引用,但多数仍属一方举证材料,未获终审全盘确证为侵权事实,解读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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