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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芭传媒被称作‘内娱缅北’,公司与艺人的合同纠纷有哪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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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丝芭传媒被称为“内娱缅北”?

这个称呼主要源于其被广泛诟病的合约模式与运营管理。

超长合约枷锁:丝芭的合约普遍签10-20年,远超内娱常见的5-10年。例如,其在鞠婧祎案中主张合约至2033年,跨度达20年。合约中还常设有“自动续约至30岁”等陷阱条款。

天价违约金:当艺人提出解约时,公司通常会索赔远超行业水平的金额,形成“走不起”的威慑。黄婷婷被判赔350万即为典型。

高压压榨与健康透支:艺人被曝长期高负荷工作,睡眠严重不足,甚至病情恶化时仍被催促赶活动。王奕曾控诉2024年行程达317天,日均睡眠不足4小时。

解约难度极高:近十年来,丝芭与超过20名艺人爆发解约纠纷,对簿公堂是常态,正常和平解约的案例极少。

二、典型案例盘点:从头部艺人到普通成员

1. 鞠婧祎案:合约效力的终极对决

这是目前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纠纷,核心争议在于一份2018年《补充协议》的真伪。

核心争议:丝芭传媒主张该协议将合约延长至2033年,而鞠婧祎方坚称从未签署,签名系伪造,原合约已于2024年6月到期。

司法僵局:法院曾两次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结论均为“无法判断签名真伪”。丝芭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未被法院采信。

丝芭的连环战术:丝芭在官司未决的情况下,先后起诉与鞠婧祎合作的杂志社、品牌方、剧集承制方,甚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她的新剧出品方告上法庭。其目的被指并非为了胜诉,而是通过诉讼消耗艺人精力,牵制其商业资源,逼迫其重回谈判桌。

税务举报风波:2026年3月,丝芭实名举报鞠婧祎偷税漏税,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查后认定“未发现涉税问题”,驳回了举报。

2. 黄婷婷案:350万违约金的沉重代价

解约原因:黄婷婷于2019年提出解约,指出公司未通知商业活动,且合约存在“自动续约”陷阱。

判决结果:经过长达四年的法律拉锯,2023年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合约,但黄婷婷需向丝芭支付350万元违约金。因无力支付,她一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王奕案:以健康权受损为由的解约

控诉内容:王奕在2025年起诉解约,控诉公司的高强度压迫。她2024年行程达317天,日均睡眠不足4小时,病情恶化时仍被催促工作,总选奖励也未兑现。

关键证据:她的病历成为证明公司违约、压榨艺人的关键证据。

4. 周诗雨案:资源不公与克扣奖金的控诉

解约声明:2025年6月,周诗雨宣布解约,控诉公司管理混乱、资源严重倾斜,自己长期被边缘化,高强度工作导致身体透支。

反诉内容:丝芭起诉她擅自解约后,周诗雨反诉公司,指控其冻结个人账户、克扣总选季军奖金,甚至因延误治疗导致小病拖成手术。

5. 其他普通成员的困境

丝芭与普通成员的纠纷同样不在少数。

陈慧婧案:一位普通成员因与公司理念不合提出解约,法院最终判决其需向丝芭支付30万元违约金。

沈梦瑶案:被少数案例提及,据称为“首例打赢丝芭的案例”,成功胜诉解约。

张语格、赵嘉敏案:均因合约限制、资源不均等问题与公司产生纠纷,赵嘉敏甚至因单方面解约被雪藏多年。

三、纠纷背后的核心模式

这些问题并非偶然,而是丝芭传媒运营模式的必然产物。

高投入下的“回本”逻辑:公司大规模签约素人,进行“广种薄收”式培养。一旦某位艺人走红,公司需要从其身上回收对其他未红成员的投资成本,因此绝不愿轻易放手。

超长锁定期与低分成:公司利用10-20年的超长合约锁定艺人未来收益,而艺人的实际分成比例极低,有成员控诉片酬100万到手仅9万。

诉讼作为商业工具:频繁且高额的诉讼,不仅是为了索赔,更是为了“杀鸡儆猴”,震慑其他有出走念头的艺人,维护其庞大的偶像帝国。

丝芭传媒与艺人之间频繁爆发的激烈冲突,正是这种旧式偶像经纪模式在新时代下,与艺人个人价值觉醒之间的激烈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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