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存热搜不到他一半,这个37岁男配凭啥?
每日新闻摘录
忆秦娥从县剧团到省秦,从被排挤的小透明到秦腔小皇后,身份变了好几次,经历的事也一件比一件大。可是几场重头戏看下来,观众能记住的画面不多。观众讨论刘浩存,讨论的多半是她练功多拼、头勒得多疼、生图多好看,而不是忆秦娥这个角色本身有多复杂多动人。这就是典型的戏捧人,不是人捧戏。刘红兵这个角色,原著里是真混蛋,对女主的征服欲远大于爱慕,婚后出轨家暴,瘫痪潦倒,书粉看完能气到摔书。
剧版把他的暗黑线全删了,出轨没了,家暴没了,改成了一心一意追忆秦娥五年的痴情种。即便如此,编剧改人设归改人设,角色身上那些毛病并没有完全消失。前期他强闯女主房间搞装修,冒称男朋友,死缠烂打不撒手,这些行为搁现实生活里,谁摊上谁报警,逻辑上也有点割裂。可窦骁就是有本事让观众忘掉这些毛病,比如,窦骁本人拍撬锁那场戏的时候忍不住问导演,这样演行不行,撬人家锁会不会太越界了,导演让他呲起牙齿笑就行。结果呢,呲着牙就把观众全拿下了。
明明窦骁10岁就搬去加拿大,但他那口陕普,真是乡音无改鬓毛衰,地道到老陕都比不上。美滴很、碎碎个事非常洗脑。网友们说得挺对,不是喜欢刘红兵,是喜欢窦骁演的刘红兵。《主角》给忆秦娥铺的这条路,够长够宽够有分量。从放羊娃到秦腔皇后,从被亲爹丢下的女娃到站上北京舞台的名角,中间经历了丧师之痛、被造黄谣、婚姻拉扯、当了副团长要管人管事。随便哪一段单独拎出来,都是能让演员炸出高光的重头戏。可观众记得最清楚的不是忆秦娥哪场戏演得多好,而是刘红兵那句美滴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