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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电影画面发社交媒体算“盗摄”吗?演员卢昱晓向《给阿嬷的情书》道歉

新闻眼 05.18 14:48

(来源:上观新闻)

5月17日,演员卢昱晓在配图中发电影《给阿嬷的情书》屏摄LIVE图,引发热议。

随后,卢昱晓编辑去掉屏摄LIVE图,替换成了剧照。

随后,卢昱晓发文道歉:

大家的批评我都看到了。在此,向电影《给阿嬷的情书》以及所有人郑重道歉。

我的行为确实伤害了电影创作者的心血,也给喜欢我的朋友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无论初衷如何,我的行为都是不当的。

我已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感谢大家的监督和指正。由衷希望这部有温度的好电影会被更多人看到。

记者注意到,虽然法律明确禁止“录音录像”,但对于拍几张照片算不算“盗摄”,各界仍有不同看法。这种模糊,导致影院管理困难,也让公众无所适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万勇认为,“现如今一些品牌的手机具有拍摄live照片的功能,即拍摄两三秒的短暂录像,同样可能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属于违法行为。即便是拍摄静态照片,如果构成了对电影内容的实质性替代(照片包含电影的核心画面、独创性美术设计、关键情节),一旦公开传播,也可能被认定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卢昱晓 编辑去掉屏摄LIVE图,替换成了剧照。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楚新表示,化解之道不是彻底扼杀观众的分享欲,而在于“通过明确法律边界和给予宣传引导等方式重塑观影礼仪,并推动提供替代性分享素材等,在保护产业与尊重体验的前提下,为合理社交需求找到释放出口”。

原标题:《拍电影画面发社交媒体算“盗摄”吗?演员卢昱晓向《给阿嬷的情书》道歉》

栏目主编:蒋竹云 文字编辑:尹尚胜男

来源:作者: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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