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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母亲被指遭驱赶的冲突细节,双方分别有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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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冲突核心:母亲登门遭驱赶的罗生门

吴宣仪方指控:

1. 暴力驱逐细节:吴宣仪母亲于2026年4月前往乐华娱乐协商女儿合约问题时,遭公司负责人当众呵斥“出去!”并被保安强制架离现场。现场视频显示,母亲手持合同质问时情绪激动,反复强调“十年没见过女儿的正式合约”,但公司代表以“行业惯例”为由拒绝出示文本。

2. 合约陷阱争议:吴宣仪于2月6日(合约到期前18天)书面通知不再续约,但乐华援引合同第九条“自动续期条款”——即任一方未书面解约则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且可无限循环——强行捆绑艺人。

乐华娱乐反驳:

1. 否认驱赶行为:公司发布声明称“不存在怒斥、驱赶吴宣仪家属”等情形,指责相关视频“断章取义”,并威胁对“造谣者”追责。

2. 强调合约合法性:乐华主张合同由成年艺人自愿签署,自动续约条款“符合商业逻辑”,且艺人报酬均“依约结算”,不存在任意克扣。

二、十年隐痛:双方对簿公堂的根本矛盾

艺人方的核心控诉:

- 合同知情权剥夺:吴宣仪及其家人声称在十年合作中,从未获准查阅任何演艺合同,包括代言、影视项目等关键条款,所有文件均由公司代签。母亲在谈判视频中质问:“合作不是买卖,凭什么不让我们看合同?”

- 行业黑箱操作:知情人透露,乐华旗下连顶流王一博也未见合同,艺人收入结算无明确标准,“公司想给多少就给多少”。

公司的回避与辩解:

- 乐华在声明中避谈“是否允许艺人查阅合同”,仅模糊承诺“保护艺人知情权”,面对视频中“行业惯例”的质疑,未提供合同条款依据。

- 法律层面咬定吴宣仪签约时已满21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属不知情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舆论撕裂:情感叙事与法律理性的博弈

公众情绪倾向艺人:

- 母亲被驱赶的画面激发共情,网友抨击乐华“傲慢霸道”,认为合约到期不续约是艺人正当权利,自动续约条款形同“现代卖身契”。

- 行业乱象被重提:事件揭发经纪公司通过信息不对称控制艺人,类似丝芭传媒“解约难”问题再引共鸣。

理性声音质疑吴宣仪策略:

- 部分观点指出,吴宣仪母亲介入商业谈判本身存在争议,且艺人成年后独立签约的法律效力难以推翻,“家属维权”难以撼动合同合法性。

- 舆情对比悬殊:相较鞠婧祎与丝芭纠纷的“顶流碾压局”,吴宣仪的流量号召力不足,乐华也未触发大众广泛抵触,舆论施压效果有限。

四、行业镜鉴:解约困局折射的 systemic 症结

霸王条款普遍性:业内存在大量“自动续约”“公司全权代理”等不平等条款,艺人沦为被动方。

维权路径狭窄:协商破裂后,吴宣仪面临两难:接受高价买断费(传闻达千万)或陷入漫长诉讼,而司法程序可能需数年且成本高昂。

改革呼声高涨:专家呼吁建立艺人合同备案审查机制,禁止非合理续约条款,并明确要求经纪公司向艺人提供合同副本,推动行业透明化。

结语:当亲情撞上资本,谁的“正义”更需守护?

这场冲突的本质是个体尊严与制度霸权的对抗。吴宣仪母亲的眼泪与乐华冰冷的声明,共同映射出娱乐工业中权力结构的扭曲——当合同沦为枷锁、协商变成驱逐,法律终将成为最后的裁判者。而无论诉讼结局如何,此次风波已撕开行业黑箱的一角,为后来者点亮一盏警惕的灯。

(全文约9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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