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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骏工作室声明中提到“谁主张谁举证”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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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术语的“降维”:从司法原则到公关武器

“谁主张,谁举证”作为民事诉讼的核心规则(《民事诉讼法》第67条),通常要求提出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曹骏工作室在声明中引用该原则,表面是呼吁指控者提供“购买拉踩通稿”的证据,实则暗含三重意图:

1. 转移责任:将自证清白的义务转嫁给质疑方,回避对现存通稿内容的具体回应。结果3中网友尖锐指出其逻辑矛盾——声明前段称“有截图也难追责”,后段却要求对方举证,暴露双标嫌疑;

2. 塑造专业形象:通过法律术语包装,强化声明的权威性。如声明强调“学艺先做人,做事先立德”,试图以道德高度对冲负面舆论;

3. 设置举证高门槛:通稿幕后交易的隐蔽性使得直接证据(如转账记录)极难获取,工作室借此规避实质回应。结果26讽刺道:“没转账记录就是没证据,营销号都是为爱发电”。

二、行业生态的投射:通稿战与“配角掀桌”文化

声明背后是内娱营销产业链的顽疾:

- 拉踩通稿的标准化操作:搜索结果8显示,雷同文案对比曹骏与檀健次的身高(175cm vs 174cm)、仪态(“武将握刀姿势”)、演技,并炒作“男配曹骏徐正溪刷屏出圈,碾压男女主”。此类通稿已成捧踩模板,结果35揭露其本质为“分流主线关注度的恶性营销”。

- 历史争议的连锁反应:结果15指出,曹骏在《山河枕》《无忧渡》等剧均有类似“掀桌营销”争议,工作室的既往否认模式削弱了本次声明的可信度。结果34进一步点明,事件折射出“实力派缺资本加持”与“流量营销”的深层冲突。

三、声明失效的根源:错位的法律逻辑与公众期待

工作室的“法律牌”未能平息争议,反激化矛盾:

1. 司法原则的误用:结果18强调,民事诉讼遵循“证有不证无”,主张“存在侵权行为”的檀健次方需初步举证,但工作室否认时亦需反证。声明混淆刑民规则,被结果29调侃:“你们主张‘没做过’,是否该自己先举证?”;

2. 责任回避的争议:结果14揭露,工作室称“无法控制他人言论”被批推卸管理义务。网友建议其起诉营销号而非喊话艺人,直指声明“治标不治本”;

3. 粉圈对立的激化:结果11显示,檀健次粉丝认为声明“暗示对方损人利己”,加剧互撕。而结果31指出,剧集未播先撕损伤路人缘,背离双方“专注作品”的诉求。

四、深意透视:公关策略的得失与行业反思

曹骏工作室的声明本质是一场高风险公关博弈:

- 得:短期稳住粉丝基本盘,塑造“刚正不阿”人设。结果22、25等支持者肯定其“直面质疑”的态度;

- 失:回避核心矛盾导致公信力受损。结果9犀利总结:“一边喊谁主张谁举证,一边定性对方‘打擦边球’;一边称不想纠缠,一边连发声明——到底谁在加戏?”

更深层看,事件揭露行业痼疾:

1. 剧宣责任失衡:结果35指出,檀健次扛起剧集86%热搜贡献,但护剧声明未获其他主演响应,凸显协同机制缺失;

2. 法律工具化陷阱:结果42警示,当司法原则沦为公关话术,既消解法律严肃性,又掩盖真实问题。如结果36所言:“唯有查清事实,才能适用法律”——而事实需双方共筑证据链。

结语:超越“举证”的终极裁判

对演员而言,“谁主张谁举证”的公关战终是表象。结果35的洞察一针见血:“当通稿褪色后,宋牧川与谢却山的演技对比,才是对演员真正的审判。”这场闹镜的真正赢家或是截取冲突的营销机器,而输家永远是等待好剧的观众——他们手中的遥控器与评分键,才是娱乐圈最公正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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