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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华娱乐对于‘驱赶吴宣仪母亲’的指控做出了哪些具体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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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乐华娱乐针对网络热议的“吴宣仪母亲被赶出公司”等指控发布正式声明,全盘否认相关传言,并将争议定性为“不实信息”,同时宣布将合约纠纷移交法律程序处理。

一、声明核心内容:三项关键否认

否认“驱赶吴宣仪母亲”行为

乐华娱乐在声明中明确表示,不存在“怒斥并驱赶吴宣仪女士家人”的情形,称相关描述为恶意捏造。声明强调公司始终尊重艺人及家属,任何“强制驱离”的指控均属不实。

否认“拒绝艺人查看合同”

针对吴宣仪方提出的“十年未获演艺合同文本”的控诉,乐华坚决否认存在“拒绝让艺人查看演艺工作合同”的行为。声明援引合同条款,称公司一贯保障艺人知情权,合约履行符合法律要求。

否认“报酬任意结算”

乐华驳斥了“艺人报酬无标准、公司单方决定”的说法,强调所有收益均“严格按合同约定结算”,不存在任意性操作。

二、争议处理方式:法律途径与舆论切割

启动司法程序

声明宣布终止公开回应,“将交由律师依法处理”与吴宣仪的合约纠纷,表明事件正式进入法律程序。

切割“不实信息”责任

乐华指控部分媒体及用户“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涉嫌侵权”,宣称已完成取证并将“严肃追责侵权主体”。同时呼吁公众“审慎对待网络信息”,避免被误导。

三、声明未回应的核心矛盾

回避“自动续约条款”争议

声明未解释合同第九条“一方不同意即自动续约一年”的条款合法性。该条款被吴宣仪方质疑为“剥夺解约权的无效格式条款”,违背《民法典》自愿公平原则,但乐华未作任何说明。

模糊合同透明度问题

尽管否认拒绝提供合同,但声明未回应“艺人长期无法查看完整演艺合同”的行业性质疑,也未说明王一博等旗下艺人是否享有同等知情权。

四、行业与舆论反馈

公众质疑声明可信度

多家媒体指出,声明仅选择性辟谣“损害公司形象”的内容,却回避艺人权益保障等实质问题,被批为“危机公关话术”。网友集中追问:“若无不透明,为何不敢公开合同流程?”

行业反思合约霸权

法律界人士指出,经纪合同中的“循环续约”机制可能因限制人身自由被认定无效,但实务中艺人胜诉率低。事件暴露出行业内艺人知情权缺失、解约权受限的系统性弊端。吴宣仪案或推动行业合约规范化进程。

五、后续走向

目前双方对峙局面明确:吴宣仪以独立艺人身份开展活动(如主演音乐剧《她的海》),乐华则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合约效力。法律裁决将成为认定“驱赶家属”等争议事实的关键依据,其结果可能重塑内娱经纪合约的权责边界。

备注说明:

- 乐华声明未提供“驱赶事件”现场证据,亦未解释吴母登门协商的具体情况;

- 网传“王一博未见合同”等关联指控未获当事方证实,需以司法披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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