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复用舞美设计对檀健次侯明昊均不尊重
扬子晚报
#律师称复用对檀健次侯明昊都不尊重#【#律师解读侯明昊演唱会舞美是否抄袭#】#侯明昊演唱会舞美被指抄袭檀健次# 4月23日晚,檀健次粉丝因发现幽伶文化(演唱会主办方)涉嫌将檀健次2024年“多见一次”巡回演唱会的原创宣发及舞美设计,直接复用于侯明昊2026年巡回演唱会,集中发起维权行动,要求幽伶文化回应侵权问题并道歉。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认为,从著作权法角度,同一主办方在不同项目中“复用团队”创作出高度相似的设计,可能因不涉及复制“他人”作品而难以直接构成著作权侵权。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该行为是正当或合规的。
演唱会是艺人个人艺术形象与品牌的集中呈现,具有极强的专属性和排他性。
因此,专业的演艺合同(尤其是与导演、舞美、视觉等核心创意人员的合同)中,普遍会包含明确的排他性条款与保密条款。
主办方或设计团队在与A艺人合作时,其合同通常会承诺,为该场演出创造的核心创意概念、视觉体系及专属设计元素,在特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改头换面地应用于其他同类型竞争性艺人的项目中。
即便合同约定存在模糊,将一个为艺人A量身定制、并已与其个人形象深度绑定的创意体系,几乎原样复用于艺人B,这在行业内部被视为严重缺乏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它稀释了首创演出的独特性,对前后两位艺人均不尊重,也损害了主办方自身的专业信誉。(记者 沈昭)#檀健次[超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