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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内针对“职场霸凌”现象,有没有建立有效的反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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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的职场霸凌现象长期隐藏在聚光灯背面,其反制机制虽在舆论倒逼下开始萌芽,却仍深陷于权力失衡与制度缺位的泥潭之中。

一、娱乐圈霸凌的本质:系统性权力暴力

权力结构的极端失衡

娱乐圈呈现金字塔式权力结构:资本方、导演、制片人及头部艺人垄断资源,而底层演员、助理、工作人员沦为“可替代品”。这种落差催生“膨胀的傲慢”,如制片人强迫演员重复拍摄淋雨打戏进行羞辱、导演辱骂助理成常态。孙菲菲事件中,导演策划殴打演员却仅被象征性处罚,折射出上位者的免责特权。

行业生态的制度真空

临时性项目制用工:剧组作为临时组织,规避劳动法约束。近80%助理未签正规合同,工作内容模糊至“手洗艺人内衣内裤”,霸凌行为因缺乏HR部门与工会监管而失控。

维权机制缺失:受害者面临“封杀”威胁,如孙菲菲维权后遭行业隐形封杀;张大大被控殴打员工,公司仅暂停其业务却无司法介入。法律认定难、取证难、成本高,迫使多数人沉默。

二、反制机制的困境:从个体反抗到系统失灵

个体抗争的局限性

尽管部分受害者勇敢发声(如沈清揭露王阳遭导演辱骂,结果9),但效果有限。曾轶可前员工曝光多年被辱骂、刀叉飞脸等遭遇,却因证据合法性争议难以追责。个体反抗常被消解为“私人纠纷”,施暴者继续从业(如孙菲菲案施暴导演仍活跃,结果20)。

行业自律的虚伪性

所谓“艺德承诺”流于形式。韩国《禁止职场霸凌法》明确界定霸凌行为并强制雇主担责,但内娱仅依赖片方“道德倡议”。虞书欣争议事件中,剧组人员“集体澄清”与指控者的矛盾证词,暴露封闭权力场对真相的扭曲。

三、有效反制机制的探索方向

法律与制度的刚性约束

专项立法迫在眉睫:需借鉴韩国将职场霸凌明确定义为违法行为,扩大《劳动法》覆盖范围,强制剧组签订规范合同,设立五险一金。

建立第三方投诉机制:如浙江东阳试点影视劳动纠纷调解中心,独立于资本与剧组,确保举报通道畅通且保护隐私。

行业生态的重构

打破资源垄断:整治资本操控“黑通稿”打压演员、封杀拒绝潜规则者等劣行,通过反垄断机制分散权力。

量化艺德评估:将“尊重工作人员”纳入艺人商业合作核心指标,联动品牌方抵制霸凌艺人。如胡歌、周润发平等对待团队的正面案例,证明专业与尊重可并存。

技术赋能与舆论监督

证据留存革新:推广剧组工作记录云端存储,避免私人场合霸凌取证难问题。

媒体理性介入:避免碎片化炒作,聚焦系统性批判。如韩安冉等艺人公开声援员工,推动公众形成抵制霸凌的共识。

结语:尊严应超越咖位

娱乐圈的光鲜需以每个从业者的基本尊严为基石。从闵熙珍因霸凌员工被韩国法院处罚,到左一殴打助理遭舆论反噬,预示变革的可能。唯有法律兜底、行业刮骨、公众觉醒三力合一,方能将“反霸凌”从口号变为规则——因为任何梦想的浇筑,都不该以践踏他人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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