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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蔷因逃税再次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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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  东 报道

    本报讯 据11月13日台湾媒体报道,女星萧蔷日前被查出在2003 年间通过个人工作室获得的964万余元收入未申报所得税96万余元,对此台湾税务机构要求萧蔷需补税并交罚款 289万余元。

    对此,萧蔷表示这是双方认定方式不同所致,并表示自己会依法继续上诉。

    此外,2003年间萧蔷在大陆拍摄《心恋》一剧,片酬411万余元,也被认定未申报所得税,上月被判需补税424万余元、罚款 20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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