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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恋人》编曲抄袭争议的真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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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李荣浩翻唱歌曲《恋人》的钢琴前奏陷入抄袭争议,美籍华裔音乐人Dennis Kuo指控其编曲剽窃个人作品《Track in Time》,引发全网对音乐创作边界的争论,而李荣浩工作室以“公有乐理”否认侵权,真相仍需法律与专业裁量。

李荣浩《恋人》编曲抄袭争议的真相剖析

一、事件核心:从指控到回应的矛盾焦点

抄袭指控的根源

2026年4月初,音乐人Dennis Kuo通过Instagram发布对比视频,指出李荣浩2024年翻唱版《恋人》新增的钢琴前奏与间奏,与其2021年原创纯音乐《Track in Time》在旋律织体、和弦编排上“高度相似”,尤其钢琴版本“暴露抄袭痕迹”。他强调中国艺人存在“抓取热门作品改写”现象,并宣布已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李荣浩方的强硬反驳

工作室“一样音乐”次日发声明,核心论点有二:

乐理层面:争议段落采用“Ⅱ-Ⅴ-Ⅰ和声进行”(2516和弦走向),属华语及欧美乐坛通用创作基础,如文学中的常用词汇,不具备独家原创性,行业共识不能作为抄袭依据;

法律层面:未收到任何正式起诉或立案材料,但“坦荡接受专业核验与法律判定”。工作室同时宣布李荣浩不再回应争议,后续由团队处理,并警告将对造谣言论追责。

二、争议核心:和弦通用是否等同于抄袭?

支持“非抄袭”的专业依据

音乐理论界普遍认为,2516等和弦走向是流行音乐的“语法基础”。例如《爸爸妈妈》(李荣浩2016年作品)已使用相同走向,早于《Track in Time》(2021年),证明其公共属性;

法律上判定音乐抄袭需满足“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即被控方接触过原作,且旋律、节奏、织体等综合维度高度重合。单一和弦套路因广泛通用性,难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独创性表达”。

质疑“过度借鉴”的听觉证据

部分听众及音乐博主指出,两首歌前奏的钢琴音色、分解和弦节奏型听感重合度过高,超出合理巧合范围;

Dennis Kuo强调编曲细节的相似性,例如《恋人》将原作钢琴版改为吉他后仍保留核心编排逻辑,涉嫌结构性挪用。

三、舆论漩涡:历史争议与双标质疑

李荣浩的“抄袭争议史”再发酵

事件爆发同期,其早年作品《小眼睛》(蔡淳佳演唱)被指与平井坚《Signal》旋律完全一致。李荣浩解释为“20年前扒带练习曲误发”,承诺联系原作者赔偿,但网友发现:

《小眼睛》版权仍登记在其个人公司名下,与其所述“版权公司结业”矛盾;

2019年综艺《一起乐队吧》中,他未经授权套用椎名林檎《歌舞伎町女王》编曲却署名自身,至今未公开解决。

维权者到被诉方的角色反转

此前一周,李荣浩曾连发长文斥责单依纯未授权翻唱《李白》,要求“尊重版权红线”,而此次自身陷入争议后,被批用“通用乐理”回避实质性质疑,态度存“双标”。舆论反差加剧公众对其“原创坚守者”人设的信任危机。

四、真相未明:法律缺位与行业反思

核心矛盾未进入法律程序

截至4月3日,Dennis Kuo未提交正式诉讼材料,李荣浩方也未收到法院立案通知。法律专家指出,若缺乏司法鉴定或专业机构裁决,争议将始终停留在舆论层面。

行业痛点的折射

跨国维权困境:小众创作者面对知名艺人时维权成本高、举证难,李荣浩事件凸显版权保护的国际失衡;

创作与借鉴的模糊边界:音乐学习常依赖“扒带练习”,但行业缺乏对练习稿流入市场的管控机制,易引发版权纠纷。

五、结论:真相需待法律与时间检验

目前,《恋人》编曲争议的“真相”仍悬而未决:

- 法律层面,若Dennis Kuo正式起诉且法院认定编曲结构存在“实质性相似”,可能构成侵权;反之,若仅依赖通用和弦,则李荣浩方主张成立;

- 行业层面,争议揭示了音乐创作中公有元素与独创性保护的天然矛盾。其解决需依赖更透明的版权登记制度、跨境协作机制,以及公众对“灵感借鉴”与“抄袭剽窃”的理性区分。

最终,此案或将推动华语乐坛建立更清晰的创作规则——在致敬经典与捍卫原创之间,法律与专业裁量才是唯一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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