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关于李荣浩《恋人》编曲抄袭的争议和工作室回应?
新浪乐迷公社
李荣浩工作室以“通用乐理不具原创性”为由否认《恋人》编曲抄袭指控,但这场争议折射出音乐创作中借鉴与抄袭的模糊边界,更因多重历史版权问题的叠加演变为对行业规则与艺人信誉的拷问。
一、争议核心:公有乐理能否成为抄袭的“免责盾牌”?
2026年4月,美籍华裔音乐人Dennis Kuo通过Instagram指控李荣浩翻唱版《恋人》前奏编曲抄袭其2021年钢琴曲《Track in Time》,称钢琴编排“让抄袭痕迹更明显”。李荣浩工作室次日回应,强调争议段落使用的“Ⅱ-Ⅴ-Ⅰ和声进行”(2516走向)是华语及欧美乐坛通用基础架构,属于公有领域创作素材,不具备独家原创性,行业内早有共识“单一和弦套路不能作为抄袭依据”。工作室同时表示未收到正式诉讼材料,愿接受法律检验,但宣布艺人不再回应争议。
专业层面存在明显分歧:
- 支持方认为,2516走向确属常见创作语法,李荣浩2016年作品《爸爸妈妈》已使用相似结构,若按此逻辑,《Track in Time》反而涉嫌“抄袭”更早作品;
- 质疑方则指出,公有乐理仅能解释和弦框架,但两曲在前奏旋律线条、织体设计、钢琴音色等细节高度重合,已超越合理借鉴范畴。法律上判定抄袭需满足“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而工作室声明未对后者直接回应。
二、舆论反噬:从“版权斗士”到“双标嫌疑人”的戏剧性转折
此次争议爆发时机微妙——正值李荣浩因《小眼睛》抄袭旧案陷入舆论漩涡:
1. 历史争议集中爆发:网友翻出2015年蔡淳佳演唱的《小眼睛》与日本歌手平井坚《Signal》旋律高度雷同,李荣浩承认此曲系“20年前扒带练习误发文件”导致的乌龙,但强调“哪个250会抄得100%一样”。然而网友核查发现,该曲版权至今仍登记在李荣浩公司名下,所谓“版权公司结业”的说法与公开信息不符;
2. 维权姿态引发反差:此前李荣浩对单依纯未授权翻唱《李白》采取零容忍态度,要求“不可推责团队”“禁止落泪博同情”,但面对自身争议时以“文件误发”“公司失误”解释,被批“严以待人、宽以律己”;
3. 旧账未了添新疑:John Mayer粉丝曾指其《两个人》《太坦白》涉嫌模仿,《一起乐队吧》中改编《无地自容》时未经授权挪用椎名林檎编曲等争议再被提及,多重事件叠加导致公众信任崩塌。
三、行业镜鉴:版权生态的灰色地带与深层矛盾
争议背后暴露出音乐产业的系统性困境:
- 创作边界模糊:扒带、模仿是音乐人常见学习手段,但练习作品因管理疏漏流入商业渠道的案例屡见不鲜,如何界定学习借鉴与实质性侵权成为难题;
- 跨境维权困境:Dennis Kuo、《Signal》原作者等海外创作者追责成本高、周期长,往往依赖舆论发酵倒逼回应;
- 行业规则失衡:知名艺人凭借资源话语权挪用小众作品却难被追责的现象,凸显版权保护的双重标准。
四、走向与反思:法律终局或成行业分水岭
截至4月3日,Dennis Kuo尚未正式起诉,而工作室将争议导向法律框架的声明,实为一场风险管控策略:
1. 切割艺人个人风险:不再回应的决定避免陷入舆论拉锯战,但可能加深“回避核心问题”的质疑;
2. 保留法律反制手段:对“造谣抹黑”言论追责的警告,既震慑网络暴力,也为潜在诉讼埋下伏笔;
3. 推动行业规则进化:无论诉讼是否启动,此次风波已推动公众讨论从“听感相似”转向“法律界定”,音著协数据显示李荣浩维权事件后平台原创授权申请量单周增长32%,反映出市场对规范化版权秩序的迫切需求。
真正的启示或许在于:当和弦走向成为全球创作者的共享语言时,音乐版权的敬畏之心不应有国籍与名气的分野——法律终将裁定《恋人》争议的答案,但重塑行业对原创的尊重,需要每位从业者用行动自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