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对音乐人Dennis Kuo指控《恋人》编曲抄袭一事有何具体回应?
新浪乐迷公社
李荣浩尚未对音乐人Dennis Kuo指控其歌曲《恋人》编曲抄袭一事作出直接回应,但结合其近期处理另一起版权争议的方式及行业背景,事件折射出音乐行业版权管理的深层矛盾。
李荣浩的沉默与Dennis Kuo的指控
2026年4月初,美籍华裔音乐人Dennis Kuo通过Instagram连续发布动态,指控李荣浩在《恋人》的编曲中抄袭其钢琴作品《Track in Time》。他在视频中强调,《恋人》前奏与《Track in Time》高度相似,钢琴版本尤其暴露抄袭痕迹,并批评中国部分知名艺人存在"从抖音等平台抓取热门作品改写剽窃"的行为。Dennis Kuo表示已启动法律程序,正在寻找律师维权。截至目前,李荣浩未公开回应此事。
争议焦点:《恋人》编曲的创作归属
《恋人》原是音乐人刘嘉星创作的作品,李荣浩经授权后翻唱并对编曲进行改编。争议核心在于李荣浩新增的前奏与间奏部分:1. 前奏争议:Dennis Kuo指出《恋人》前奏与其《Track in Time》"一模一样",而刘嘉星原版并无此段落;2. 编曲责任:李荣浩作为改编版编曲人,被质疑未妥善处理新增段落版权;3. 行业对比:有音乐博主从专业角度分析,认为两首歌均采用2516和弦走向,属常见创作手法,旋律本身并不相同。
公众舆论的双重审视
此次争议与李荣浩近期另一版权事件形成交织:1. "小眼睛"争议的示范效应:
李荣浩曾发长文回应《小眼睛》抄袭日本歌手平井坚作品,承认是早年练习时误将翻唱文件打包发给版权公司,导致被第三方歌手发行。他否认主观抄袭,但承担操作失误责任,承诺联系原作者赔偿。此回应被部分网友赞为"内娱活人式回应"。2. "双标"质疑的集中爆发:
舆论指出,李荣浩对单依纯演唱《李白》的侵权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却在自身涉及版权争议时解释为"文件误发",且《小眼睛》事件拖延十年未解决。网友质问:"若主观无意即可免责,版权法是否形同虚设?"更有观点认为,100%复制他人作品并署名获利,本质比局部抄袭更恶劣。
行业痼疾的集中暴露
创作环节的灰色地带:
李荣浩解释《小眼睛》为"扒带练习作品",反映出行业早期对练习作品缺乏规范管理。音乐人常以"扒谱"学习经典,但监管缺失易致作品流入商用渠道。
版权链条的断层风险:
版权公司对作品来源审核缺位(如未核验《小眼睛》原创性)、运作中断(如李荣浩称签约公司结业)等,均导致历史遗留问题难追溯。
跨国维权的现实困境:
李荣浩提及联系海外作者存在语言、法律程序等壁垒,而Dennis Kuo的维权同样面临跨国诉讼成本高、传播声量不对等难题。
未竟的答案与行业启示
截至4月2日,李荣浩对《恋人》争议保持沉默,其团队亦未就Dennis Kuo指控表态。事件走向取决于:- 法律认定:Dennis Kuo能否通过法律程序证明"实质性相似";- 行业行动:音乐平台是否下架争议作品、音著协是否调整版权登记审核机制;- 创作者自觉:音乐人是否建立作品溯源清单,避免"误用"隐患。
此次风波揭示的不仅是个案真伪,更是华语乐坛转型期的阵痛——当民众版权意识觉醒,而行业规范尚未完善时,唯有通过法律厘清边界、平台强化审核、创作者敬畏原创,才能真正守护音乐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