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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翻唱,李健给许飞打电话的举动值得大大的点赞。还有这一首“父亲写的散文诗”,他唱的感人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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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李荣浩和单依纯因为翻唱《李白》的事件持续上热搜。

昨天我写了一篇文章,议论了一下“强行侵权”这个词。李荣浩在气愤之下说出这四个字,虽然不是法律术语,却把当前著作权保护领域的尴尬处境说得一针见血:侵权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权利人荣浩只能靠发微博来表达愤怒。

说起来这个事件,我突然想起另一件事。也是关于翻唱,但做法完全不同。

歌手李健有一次参加《歌手》这个演唱比赛,想翻唱一首歌,叫《父亲写的散文诗》。这首歌是许飞作曲并演唱的。李健没有直接拿去唱,而是先打了个电话给许飞。电话里他说,我想演唱你这首歌,可以吗?许飞当时很高兴,说李健老师能唱我的歌,我很荣幸。然后李健接着说,我要给你付版权费。

许飞后来说,她很惊讶。因为这首歌被很多人翻唱过,但从来没有一个人主动跟她提过版权费的事。从来没有人。

这句话让我想了一会儿。

《父亲写的散文诗》这首歌,我听过很多遍,可以说无数遍也不为过。许飞的版本本来就很好,李健翻唱的版本,确实唱得更有味道。他的声音干净,不煽情,却能把人带回那个年代。歌词里的画面,修缝纫机踏板的父亲,蹲在池塘边狠狠地给了自己两拳的背影,那些日子虽然清贫,但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全部。李健唱出来,有一种说不出的厚重感,像是把一段岁月轻轻放在你面前。

我想,许飞听到这个版本,应该是高兴的。自己的作品被这样尊重,被这样用心地演绎,那种感觉,可能比拿到版权费更让人欣慰。

这就是李健做的事。他不仅提出付费,更给了许飞这个创作者无比的尊重。

反过来看这次《李白》的翻唱风波。单依纯在演唱会上把这首歌改编得非常奇特,李荣浩的感受是复杂的。他很不高兴,但作为前辈,又不好直接说什么。

其实据说是单第一次这样魔改的时候,李荣浩就很不满意,但没有表露,但这次算是忍到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才发了那条微博。

我们法律人对这种侵权做法有个说法,叫“熟人作案”,大家都是圈内人,也很熟悉,低头不见抬头见,维权反而变得尴尬。

所以这种“熟人作案”,最让人难受。你告她,显得你不大度。你不告她,心里又憋屈。最后往往就是发条微博,发泄一下,然后可能不了了之。

比如前一段时间,也是两个有名歌手,因为一首歌发生了权属争议,女歌手坚持自己是这首歌的首唱,版权人男歌手无语无奈之下只好收回版权,明确回应你不准再唱。事情就这样了。

熟人作案维权成本太高,不仅是金钱成本,还有人情成本、舆论成本。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权利人面对侵权,最终选择沉默。

所以李健的做法,才显得可贵。他不因为自己是前辈就理所当然地使用别人的作品,不因为对方是后辈就不把版权当回事。他知道一首歌背后是一个创作者的劳动,是心血,是投入的感情和时间。他知道,尊重作品,就是尊重创作作品的那个人。

版权这件事,说到底最终不是钱的问题,是尊重的问题。李健打电话给许飞的时候,许飞没提钱,是李健主动说的。他尊重创作者,创作者也尊重他。这种互相尊重,才是健康的创作环境应该有的样子。所以,许飞说健哥是她的榜样。

可惜的是,这样的尊重,在现实中太少了。

李荣浩这次站出来,说他被“强行侵权”,话不好听,但说出了很多人想说又不敢说的话。对“熟人作案”的维权,一向很难,付出的代价也很大。所以我这一波,还是点赞李荣浩。至少他让更多人知道,侵权不是小事,哪怕熟人之间,也不该理所当然。

至于李健,他的做法现在再拿出来说,更加值得我们大大地点赞。他唱的这一首《父亲写的散文诗》,没听过的朋友们可以听一下,强烈推荐。可惜是VIP歌曲,QQ会员能听全。我不是会员,但又试听了几句,熟悉的感觉一下子又回来了,而且感觉越发好听了。

在这个版本里,我们听到的不仅是一首歌,还有一个歌手对作品的敬畏,对创作者的尊重。这种敬畏和尊重,比任何声音都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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