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

为什么在张国荣纪念活动中会出现音乐和影像的版权侵权问题?

新浪乐迷公社

关注

在每年四月掀起的“纪念张国荣”热潮中,多地涌现的商业演唱会频陷侵权风波,环球音乐与其挚友陈淑芬近期公开声明“未授权任何类似演出”,揭开了一场以情怀为名、侵权为实的行业乱象。

一、侵权行为的三大核心维度

人格权侵犯:肖像与姓名的商业化滥用

未经授权使用张国荣的肖像、姓名进行宣传,涉嫌违反《民法典》。例如,多场演唱会以“风继续吹”“纪念张国荣”为名,在票务平台使用其经典形象吸引购票。逝者人格权由近亲属或指定代理人(如陈淑芬)行使,商业利用需双重授权(肖像管理方+版权方),但多数主办方直接跳过此步骤。

音乐版权侵权:演唱权与传播权缺失

根据《著作权法》,公开演唱《Monica》《风继续吹》等歌曲需获得词曲版权及录音版权方(环球音乐)授权。侵权演出既未支付报酬,亦未取得表演权许可。部分演出甚至直接播放原声录音或视频片段,构成对音像制品的非法传播。

视听作品侵权:非法使用演出影像

张国荣生前演唱会视频的放映权、改编权归属版权方。部分主办方在舞台背景中盗用这些素材,侵犯了复制权与放映权。例如,某演出盗用《热·情演唱会》片段作为宣传噱头。

二、侵权频发的深层动因

法律认知偏差与侥幸心理

“纪念名义免责”误区:许多主办方误以为“致敬”“怀旧”可规避版权责任,实则商业演出均需授权。

违法成本低廉:维权诉讼周期长、赔偿额有限(典型判例仅赔5万元),而侵权收益常远超成本。某从业者坦言:“先开演,被发现了再谈授权”成行业潜规则。

票务审核漏洞与监管缺失

平台仅核验“文旅批文”和公安许可,对版权证明无强制审查义务。大麦、猫眼等平台客服回应“不清楚是否侵权”,暴露监管盲区。

文化和旅游部对小型演出监管薄弱,导致“法不责众”现象。例如“纪念邓丽君”侵权案十年屡禁不止。

灰色产业链的成熟运作

从曲目盗用、模仿演员批量签约,到低价票务分销,形成完整牟利链。部分公司借“非真人演唱”之名播放原声,仍被认定构成机械表演侵权。

三、侵权危害:从法律到情感的连锁伤害

权利人双重损失

经济利益:版权方损失授权收益,如环球音乐需承担作品维护成本。

艺术声誉:粗制演出损害张国荣艺术形象,例如跑调翻唱或篡改经典编曲。

粉丝权益与情感透支

经济损失:退票难、演出取消频发(如2026年多场下架后退款纠纷)。

情感伤害:粉丝在不知情下参与侵权活动,真挚缅怀沦为商业噱头。陈淑芬呼吁:“别让怀念被消费”。

四、破局之道:法律、行业与公众的三重协作

法律执行强化

提高法定赔偿额(参考深圳对久石让音乐会侵权案行政禁令);

压实平台责任,要求票务方核验版权授权书,违者连带处罚。

行业自律与标准化

建立透明授权机制:版权方(如环球)可开放分级授权渠道,降低合规成本;

推广“官方认证”模式,如腾讯音乐以杜比技术修复张国荣作品,兼顾传播与版权。

公众理性参与

粉丝购票前核查主办方授权声明(如陈淑芬及环球音乐官网公示);

转向合法纪念形式:支持正版专辑、参与官方纪念展(如香港文化博物馆展览)或粉丝公益行动。

结语:情怀需以尊重为界

真正的纪念,从不是僭越法律的红线。当“风继续吹”的旋律响起,唯有在版权规范与人文关怀的平衡中,对张国荣的艺术遗产致敬才不会迷失方向。正如环球音乐与陈淑芬所言:“守护这份珍贵的情感,让继续宠爱不被辜负。”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