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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与吴向飞之间的版权纠纷具体是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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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底,音乐圈爆发了一场戏剧性的版权"案中案"——李荣浩刚以强硬姿态控诉单依纯演唱会未经授权翻唱《李白》,反被词作者吴向飞指控其多年前演唱《路一直都在》同样涉嫌侵权,双方在微博展开多轮交锋,将行业版权乱象推向舆论焦点。

一、事件起源:版权维权引发连环争议

2026年3月29日,李荣浩在微博发文控诉歌手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中,无视其明确拒绝授权的邮件,强行翻唱代表作《李白》,并晒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未授权证明。此事发酵仅数小时后,词曲作者吴向飞(陈奕迅《路一直都在》作词人之一)突然发文反诘,称李荣浩2013年曾在公开演出中演唱该曲目却未向其申请授权、未支付版权费,质问:"李荣浩是不是也该向我道歉?"。

二、核心交锋:李荣浩的"四问"与吴向飞的"三疑"

面对指控,李荣浩在34分钟内两度回应:

1. 四点质询:要求吴向飞明确演出年份、场次、性质(是否个人商业演出),并自查"未在演唱会、音乐节或晚会演唱此曲";询问是否有公司代其申请授权;承诺若责任属实必公开赔偿道歉。

2. 追责态度:因吴向飞未提供证据,李荣浩二次喊话"制造热搜不能无下文",强调"我和律师都在等您",要求其澄清或举证。

吴向飞回避具体举证,转而提出"表演权三问":

- 是否公开表演过《路一直都在》?

- 歌手表演他人作品是否需提前联系作者授权?

- 若为活动方要求演唱,歌手是否核实过授权?

三、争议焦点:版权归属与演出性质成关键

版权归属矛盾:

《路一直都在》原属环球音乐代理,吴向飞2021年起诉环球追讨版税,自曝该曲年收入仅271元。

网友指出:李荣浩被指控的演出发生在2013年陈坤公益项目"行走的力量"音乐会,当时版权仍属环球,且公益活动符合《著作权法》"免费表演免授权"条款。

责任主体错位:

法律人士分析:商业演出侵权责任主体应为主办方或版权代理方,歌手个人无直接核查义务;公益演出更不构成侵权。

吴向飞始终未说明是否追究环球责任,被质疑"将版权纠纷转嫁表演者"。

四、舆论分化:维权逻辑遭双重标准质疑

支持李荣浩方:肯定其"先举证后担责"的坦荡态度,认为吴向飞蹭热点施压环球;

声援吴向飞者:同情词曲作者长期被版权公司剥削的处境,呼吁行业重视幕后创作者权益;

中立反思:双方争议暴露行业痼疾——版权链条权责模糊、公益与商业演出授权边界不清、词曲作者收益分配失衡。

五、结局走向:法律程序启动与行业启示

李荣浩最终声明"不再回应",将事件移交律师处理,承诺"有错必赔,无错公布结果"。吴向飞则称"律师随时等候",但未补充新证据。这场风波虽无明确结论,却成为推动行业版权机制完善的催化剂:

1. 艺人维权范式革新:李荣浩以"精准质询+司法兜底"打破传统公关话术,推动维权转向依法举证;

2. 行业积弊暴露:词曲作者与平台、代理方的权属混乱亟待厘清,公益演出授权标准需明确;

3. 公众意识觉醒:版权保护不应是"选择性武器",尊重需覆盖创作全链条。

事件本质:吴向飞与环球的版权纠纷是行业长期矛盾的缩影,李荣浩则因"维权者反被维权"的戏剧性成为公众审视版权双标的镜子。正如网友所言:"当李荣浩要求单依纯尊重原创时,他是否也欠吴向飞一句道歉?"——答案不在口水战,而在法律与制度的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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