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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原唱者那英清唱自己的歌曲《一眼千年》也需要获得版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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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那英在综艺节目中清唱自己原唱的《一眼千年》前,主动拨通作曲人电话询问版权时,这一看似寻常的举动意外掀起了一场关于音乐版权的全民科普——即便贵为原唱者,公开演唱自己的作品仍需授权,这背后是法律对创作源头的绝对敬畏。

一、权利分割:原唱≠版权所有者

歌曲的著作权由多重权利构成:词曲作者(如《一眼千年》作曲钱雷、作词梁芒)享有原始著作权,涵盖复制权、表演权等核心权利;演唱者仅拥有表演者权,即对特定录制或现场演出的控制权。那英虽是《一眼千年》的原唱,但未买断词曲版权,故其清唱行为本质上是在使用创作者的“表演权”。正如法律专家指出:“原唱者不等于权利主体,演唱资格与版权归属是两条平行线”。

二、公开表演:三句清唱的法律边界

综艺节目中的清唱属于商业性公开表演。《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无论篇幅长短(即便仅3-5句)、是否盈利,凡在公开场合传播作品均需授权。网传“三句免责”实为误区——法律不按句数衡量侵权,而以“是否公开传播”为核心标准。例如周深因在演唱会仅唱两句未授权歌曲即被追责,印证了规则的普适性。

三、行业潜规则与那英的破局意义

综艺制作长期存在“碎片化使用不侵权”的灰色认知。节目组常因版权成本(单曲授权费3-5万元)规避流程,或依赖“人情豁免”。那英的主动咨询直击行业痛点:

1. 专业示范:将脱口而出的“也收钱吗”改为中性提问“要收钱吗”,避免人情施压,把决定权完全交还版权方;

2. 敬畏创作:早年作品《默》遭侵权、盗版专辑维权的经历,使其将版权意识刻入职业本能;

3. 行业对比:同期单依纯团队在版权申请被拒后仍翻唱《李白》,与那英形成鲜明反差,凸显“先授权后使用”的必要性。

四、版权生态的深层启示

那英此举的价值远超个案:

- 创作者权益觉醒:词曲作者长期处于产业收益链末端(如《两只蝴蝶》词曲作者下载量2亿次仅获5000元),明确授权是保障其劳动价值的基础;

- 公众认知纠偏:打破“原唱可自由使用作品”的误区,推动公众理解权利分割的复杂性;

- AI时代的隐喻:在内容可被随意抓取的数字时代,厘清权利边界正如龙虾脱壳——能力不赋予权利,合规才能降低脆弱性。

法律是艺术的守护者,而非束缚者。那英的三句版权之问,看似是天后的小心谨慎,实则是行业从“人情逻辑”转向“规则逻辑”的拐点。当顶尖艺人主动撕开潜规则的面纱,每一次清唱前的停顿,都在为原创之火添薪续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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