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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维权的具体过程和证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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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底,李荣浩通过微博公开指控歌手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未经授权翻唱其作品《李白》,并联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供关键证据,引发全社会对音乐版权保护的广泛讨论。

一、维权背景与侵权事实

侵权事件触发

单依纯团队在筹备2026年3月28日、29日深圳巡回演唱会时,曾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及李荣浩版权代理公司申请《李白》翻唱授权。李荣浩方于3月28日前通过邮件形式明确婉拒授权请求。

强行侵权行为

尽管未获授权,单依纯仍在3月28日演唱会现场演唱《李白》。李荣浩方发现后立即致电音著协核实,确认协会未发放任何授权文件,该行为被定性为“强行侵权”。3月29日(周日),音著协补发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重申未就《李白》向单依纯团队发放授权。

二、维权过程与核心证据

证据链公开

李荣浩于3月29日连续发布两条关键证据:

音著协官方邮件:文件清晰标注发件人为“音著协会员部”,落款日期为2026年3月29日,声明未对单依纯演唱会发放《李白》授权;

版权公司声明:强调李荣浩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李白》,且无授权代理权限。

法律定性依据

依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商业演出使用他人作品必须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律师指出,单依纯团队在明知被拒后仍进行营利性表演,已构成侵权,最高可面临500万元赔偿。

公开质询与舆论监督

李荣浩以四连质问直指侵权核心:“你用什么立场、权利、角度、心态演唱?”并预判单依纯方可能采取的公关话术(如推责团队、落泪博同情),提前封堵逃避路径。舆论场92%声量支持其维权立场,认为其打破行业“先唱后补授权”的潜规则。

三、关联争议:吴向飞的反向指控与反转

指控提出

音乐人吴向飞在李荣浩维权事件发酵后,于3月29日发文指控李荣浩曾于2013年在陈坤“行走的力量”公益音乐会上未经授权演唱其作词作品《路一直都在》,要求道歉。

李荣浩的依法回应

李荣浩在34分钟内提出四项质询:

要求明确演出年份、场次及性质;

澄清非个人商业演出;

核实主办方是否申请过授权;

承诺若属实将公开赔偿道歉。

指控缺乏实证

吴向飞未能提供具体侵权场次证据,仅强调“基本事实存在”,并转移话题至版权代理纠纷(如其与环球音乐版税争议)。李荣浩最终因证据缺失交由律师处理,舆论普遍认为其回应逻辑严密,反衬维权行为合法性。

四、维权标杆意义与社会影响

行业规则重塑

李荣浩拒绝“事后补票”行业惯例,坚持“先授权后使用”原则,为创作者树立“自查证据+法律追责+舆论监督”维权范式。

法律意识普及

事件揭示新生代艺人合规短板:单依纯曾公开倡导版权意识,却因团队系统性失职卷入侵权,暴露行业版权教育缺失。律师强调表演者需主动核查授权文件,不能以“不知情”免责。

司法程序推进

李荣浩方于3月29日启动法律程序,律师团队假日加班准备材料。无论赔偿金额如何,此案明确传递“版权非橡皮筋”的信号,划定音乐创作的红线。

事件核心启示:李荣浩维权以音著协公函、邮件记录等铁证为基础,结合法律条款与舆论监督,迫使侵权方直面责任。其行动不仅捍卫个体权益,更推动行业从“模糊协商”转向“规则至上”,彰显版权保护需以事实为根基、法律为准绳的核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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