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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依纯演唱李荣浩歌曲《李白》侵权事件的具体经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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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新生代歌手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中未经授权翻唱李荣浩代表作《李白》,引爆了一场震动音乐圈的版权风波。

一、侵权事件的完整脉络

事前申请被拒

单依纯团队为3月28日、29日深圳"纯妹妹2.0"巡回演唱会,于演出前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李荣浩版权公司正式申请《李白》翻唱授权。李荣浩方于3月下旬以邮件形式"明确且客气地婉拒"了该授权请求。

强行侵权演唱

在明知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单依纯仍于3月28日晚演唱会现场演唱《李白》。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次日向李荣浩公司发送声明,确认"未就该作品发放任何授权",并定性该行为属于"强行侵权"。

李荣浩公开控诉

3月29日14:37,李荣浩发布长文披露事件:

强调单依纯团队申请被拒后仍强行演出属违法;

质问其动机:"你是来报仇的?仇恨是什么?"暗指此前《歌手2025》改编引发的全网调侃;

批评《李白》改编版仅为"换书皮"(如真鼓改电鼓),未达到法律认可的独创性标准;

痛惜单依纯从"舞台流泪女孩"到"强行侵权者"的转变。

单依纯首次回应

29日16:16,单依纯发文道歉称"正在了解情况",表示"同样作为创作者深知版权重要性",但未正面承认侵权事实。

李荣浩二次举证

29日16:42,李荣浩贴出音著协未授权声明及公司内部文件,四连质问:"你用什么立场、权利、角度、心态演唱?"直指其团队无法将侵权"糊弄过去"。

单依纯最终致歉

30日凌晨,单依纯发布完整声明:

承认"实际未获书面授权演唱"的侵权事实;

归因于"未亲自核查授权文件"的监管失职;

宣布停唱《李白》、删除宣传物料并承担全额赔偿;

恳请公众勿攻击李荣浩方。

二、争议核心与行业反思

法律定性

律师指出:根据《著作权法》第38条,商用演出翻唱必须获著作权人许可。即使改编也需先授权,若改编未形成"独创性新作品"(如仅改鼓点),仍属侵权。故意侵权情节严重者需赔偿违法所得1-5倍。

版权流程漏洞

单依纯声明中称版权审核由"主办公司全权负责",暴露演唱会版权管理机制缺陷。而李荣浩提前预警"别甩锅公司",则点明艺人需对演出曲目直接负责。

行业影响

乐评人爱地人肯定李荣浩的维权是对"先上车后补票"行业潜规则的纠偏;

媒体批评新生代歌手"敬畏版权"意识缺失,呼吁杜绝"入室抢劫式翻唱";

单依纯曾花费百万购买《君》专辑版权的案例,反衬此次侵权行为的矛盾性。

三、事件延伸争议点

改编争议

李荣浩认为单依纯版《李白》"和弦律动无变化",只是"用无所谓态度当比赛武器";而部分网友支持其创新,法律则强调改编权始终归属原作者。

舆论分化

主流声音支持维权,认为"版权是创作者底线";少数质疑李荣浩"反应过激";粉丝"单依纯唱红《李白》"的说法遭反驳——原作早已家喻户晓。

四、事件标志性意义

这场冲突以李荣浩"法律不是'如何呢又能怎'"的警示、单依纯承诺成立"版权核查组"告终,成为音乐产业版权合规的分水岭案例。它清晰传递:原创尊严不容践踏,任何艺术再创作必须建立在合法授权与对原创的基本尊重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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