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向飞指控李荣浩侵权《路一直都在》的具体时间地点是什么?
新浪乐迷公社
2026年3月29日,词作者吴向飞在微博公开发文指控歌手李荣浩在2013年陈坤发起的公益音乐会中未获授权演唱其作词作品《路一直都在》,要求公开道歉,引爆一场牵涉音乐版权归属、公益演出免责边界及行业授权乱象的舆论风波。
事件核心脉络:一场版权“罗生门”
指控与回应的关键时间线
指控的发起(3月29日17:15)
吴向飞发布长文,称李荣浩曾在公开场合演唱其作词作品《路一直都在》(陈奕迅原唱),但未向自己申请授权或支付版权费,并质问道:“李荣浩是不是也该向我道歉?”。此举正值李荣浩同日高调维权单依纯侵权演唱其作品《李白》的敏感节点,被舆论解读为“版权回旋镖”。
李荣浩的“四连质问”(3月29日17:49)
李荣浩在34分钟内迅速回应,要求吴向飞明确四点:
具体侵权演出的年份、场次及性质(是否个人演唱会/音乐节);
是否有公司事先申请授权;
自查强调“未在个人商业演出中唱过此歌”;
承诺若责任属实愿公开赔偿道歉。
二次追问与僵局(3月29日18:35)
因吴向飞未补充细节,李荣浩再度发文,指出“热搜不能没有下文”,要求对方澄清或提供证据,并称“我和律师都在等您”。吴向飞仅以“表演权三问”回应法理问题,仍回避具体场次。
争议核心:时间、地点与责任归属
时间地点锁定:2013年公益演出
综合多方信息,吴向飞指控的侵权演出指向2013年3月8日陈坤公益项目“行走的力量”音乐分享会。这场活动被明确标注为纯公益性质:
- 无门票、无商业赞助、表演者零报酬,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对“免费表演”的免责条件;
- 李荣浩以音乐总监身份参与,仅片段演唱《路一直都在》,非完整表演。
版权责任主体的关键矛盾
吴向飞的立场:主张歌手在任何公开表演中均有义务直接联系词作者获取授权,否则即侵害表演权;
李荣浩的辩护:
公益演出依法无需单独授权;
歌曲2013年版权由环球音乐代理,歌手只需向版权方(环球)或主办方确认授权链路,无需对接词作者个人;
吴向飞2021年才起诉环球追讨版税,其指控混淆了历史授权与当前权属。
舆论分化:维权动机与行业痼疾
对吴向飞的质疑
被指借李荣浩维权热度转移视线:选在单依纯侵权争议发酵时发声,但未提供任何演出视频、合同或授权记录等实证;
律师指出若持续不举证,可能因“放任损害扩大”构成诽谤风险。
对李荣浩的支持
舆论肯定其“谁主张谁举证”的强硬态度,认为回应逻辑清晰,守住程序正义;
网友批评吴向飞将自身与环球的版权纠纷转嫁歌手,存在责任主体错位。
行业痛点暴露
授权链条混乱:历史版权归属复杂(环球代理)、公益演出边界模糊、词曲作者与唱片公司权益分配失衡(如吴向飞披露《路一直都在》年收入仅271元);
维权异化风险:当“喊话式维权”取代法律程序,可能演变为炒作工具,反噬行业信任。
结语:版权保护需回归证据与规则
吴向飞对李荣浩的指控,因缺乏具体时间地点及商业性质的实证,陷入“有立场无证据”的窘境;而李荣浩以法律逻辑反制,将行业长期存在的版权模糊地带推向理性讨论。这场风波终被移交律师处理,其价值在于警示:音乐版权保护的核心,应是尊重法律程序、厘清责任主体,而非舆论场的情感博弈。唯有如此,“路”才能真正指向创作者权益的明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