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深圳演唱会被指侵权李荣浩《李白》的具体过程是怎样的?
新浪乐迷公社
2026年3月28日,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上未经授权翻唱李荣浩代表作《李白》,引爆了一场牵涉版权法理、行业规则与个人恩怨的激烈风波。
一、侵权核心过程:明知故犯的“强行演唱”
事前申请与明确拒绝
单依纯团队为筹备3月28日至29日的深圳巡回演唱会,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李荣浩版权公司正式申请《李白》翻唱授权。李荣浩方于3月28日前以邮件形式“明确、客气地婉拒”,并同步告知音著协拒绝授权。
无授权下的强行演出
尽管收到拒函,单依纯仍在3月28日晚深圳演唱会现场演唱《李白》。李荣浩当晚致电音著协核实,协会确认“未发放任何授权”,并将此行为定性为“强行侵权”。3月29日(次日),音著协补发官方声明,盖公章确认侵权事实。
商业性质加重侵权情节
演唱会门票最高售价1880元,且翻唱曲目占比过半(含《舞娘》《富士山下》等11首),属于典型盈利性演出。律师指出,此类商业翻唱必须获得著作权人个别授权,否则违反《著作权法》第38条。

二、李荣浩的愤怒控诉:版权、情分与艺术评价的交织
版权维权的法律立场
李荣浩在3月29日发布长文,强调单依纯方“明知授权被拒仍演唱”已触碰法律底线,并晒出音著协邮件及公司无授权记录,要求其“勿甩锅团队、勿落泪博同情”。
私人恩怨的公开化
旧事重提: 李荣浩提及2025年单依纯在《歌手》节目魔改《李白》时,加入“如何呢又能怎”等争议歌词,全网调侃其作品,但他选择沉默以维护单依纯声誉。
师徒情裂: 他质问道:“从好声音时期我力荐你,到如今被侵权,你是来报仇的吗?”暗指2020年《中国好声音》未为其转身的旧怨。
对改编版的否定评价
李荣浩直言单依纯的翻唱“仅将真鼓改为电鼓,本质未变”,比喻为“给书换封皮”,认为其舞台上的“无所谓”态度是“赢比赛的工具,而非真正艺术创新”。
三、单依纯的回应与事件后续发酵
模糊道歉引发二次争议
单依纯于3月29日下午发文道歉,称“正在了解情况”“感谢《李白》给予力量”,但未正面回应“被拒仍唱”的核心问题。李荣浩随即追加四连质问:“你用什么权利、立场演唱?”并强调“绝不纵容侵权糊弄”。
行业与法律层面的连锁反应
业内声讨: 《新京报》等媒体批评其“践踏版权红线”,律师指出故意侵权需承担1-5倍惩罚性赔偿。
案外案: 词作者吴向飞指控李荣浩曾未授权演唱其作品《路一直都在》,双方展开隔空交锋,事件升级为行业版权乱象的集中暴露。
四、反思:版权保护与行业生态的警示
歌手责任与监管漏洞
单依纯身为演唱会总监制却未核查版权,暴露艺人团队对《著作权法》的漠视。音著协虽为集体管理机构,但著作权人保留最终拒绝权,流程合规性亟待普及。
原创保护的公共意义
事件掀起了对音乐版权的大规模讨论。如《经济日报》所言:“版权保护非束缚创作的枷锁,而是激励原创的基石。” 当商业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最终损害的将是整个行业的创造力与公信力。
结语
单依纯侵权事件从一场演唱会风波演变为版权意识的全民科普。它撕开了行业潜规则的遮羞布:无论是顶流歌手还是幕后创作者,对原创的敬畏应是不可逾越的职业底线。正如李荣浩长文中的诘问——“短短几年,从流泪的女孩到强行侵权,令人唏嘘”,个体的成长若脱离对规则的尊重,终将付出声誉与法律的双重代价。